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开始摇滚了 > 第60章 喝酒唱歌看星星
    不怪张逊对高学皓的印象那么差,刚刚那狭小的空间里无处不透着颓废的气息,从哪方面看,高学皓都好像已经在无可救药的堕落。

    但刘敬信并不这样想,因为他观察得非常仔细。

    “张逊,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他的房间里面到处都落着灰,但他那把吉他却被擦得非常亮,琴弦上一点锈都没有,说明他经常在用;还有,你注意到他看的那部电影没有?那是秦昊演的《摇滚英雄》,是一部老片了;并且,那部电影刚刚才开始播放,应该是他在咱们到了以后才打开的;我还注意到了,他电脑桌面下的任务栏上,正开着flstudio(一款免费音乐制作软件),这说明在咱们来之前,他应该在做音乐。”

    张逊愣愣的听着刘敬信的话,他是真没留意到这些细节。

    刘敬信顿了顿,仰头望向楼顶,继续道:“还有一个地方特别打动我,那就是他在自己床头的墙上,写了一行字。”

    “写的什么?”张逊问道。

    刘敬信微微一笑道:“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这句话,是刘敬信和张逊最喜欢的一句话,最早出现在加拿大摇滚歌手neilyoung(尼尔·杨)的《mymyheyhey(outoftheblue)》这首歌中,一出现便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

    但让这句歌词影响到全世界的,却是涅槃乐队主唱科特·柯本的自杀事件。

    涅槃乐队当时在欧洲的巡演只完成了一半不到,柯本便在舞台上失了声,加上媒体的各种诋毁,以及胃病和长期抑郁带来的身体与精神上的折磨,他终于达到了所能承受的极点,最终选择了死亡,用一把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柯本留下的遗书中,他表达了对自己的失望,他觉得自己对于音乐已经没有最初的激情,认为这是对所有歌迷的欺骗和背叛。他不想自己以后堕落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类人,于是选择了死亡。

    在遗书的结尾,他引用了这句“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能够把这样一句话写在床头,让自己每天醒来第一眼都能看到这句话的人,怎么可能真的那么堕落?

    正是通过这些观察到的细节,刘敬信才生出了同张逊完全不同的结论。

    “那家伙现在已经这么明确的拒绝咱们了,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张逊问道。

    刘敬信沉思片刻后道:“晚上把你们乐队的吉他手喊上,咱们过来看星星。”

    张逊闻言一愣:“看星星?看什么星星啊……喂,你说清楚啊。”

    在刘敬信和张逊离开后,那栋楼的楼顶边缘,高学皓手扶栏杆向下看着刘敬信和张逊渐行渐远,过了许久才长长叹了一口气,回身走进那狭小的杂物间内,将吉他上的袜子和内裤摘下随手丢到一旁,然后轻轻撩动琴弦,轻声唱道:“theylaughatmebecausei’mdifferent;ilaughatthembecausethey’reallthesame(他们嘲笑我与众不同,我嘲笑他们全都一个样)……”

    随着太阳缓缓落下,月亮渐渐升起,整座城市从一种喧嚣陷入另一种喧嚣之中。

    刘敬信晚上下了班之后,在约定地点等到了张逊和他们乐队的那名吉他手。

    这位吉他手名叫汤央,年纪不大,身材中等,性格有点内向,但很喜欢笑。

    完成集结之后,三人买了些啤酒和零食,打车再次来到高学皓住的那栋楼。

    这地方有些偏,晚上显得有些冷清,除了风声就只有野猫的叫声,并且路灯年久失修,如果一个人走在这地方,一定会感觉脊背凉飕飕的。

    那栋楼的楼梯间里有几层的声控灯坏了,再加上到处堆着的杂物,气氛阴森恐怖,走在里面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不过来到楼顶之后,那些负面的感觉立刻便消失不见了。

    今夜放晴,月朗星稀的苍穹很难得离地面这么近,近到伸直手臂好像就能够触摸到。

    晚风扑面而来,赶走夏的燥热,带来的是舒爽和惬意。

    刘敬信扭头看向不远处的杂物间,发现里面的灯还是亮着的,这才松出一口气,回头对张逊和汤央道:“咱们去那边坐吧。”

    三人随便找了个位置,将啤酒和零食放下,各自找了个东西垫屁股坐下。

    刘敬信打开琴包,取出吉他,在将六根弦的音准调好之后,右手扫了一下弦,左手随后虚按琴弦切音,然后道:“咱们今晚别想太多,就是喝喝酒,聊聊天,弹弹琴,看看星星。”

    张逊无奈笑道:“我现在担心咱们这么搞,不会让那家伙对咱们有好感,搞不好他等下会跑出来骂咱们扰民。”

    刘敬信笑道:“没事,咱们小点声就是了。你俩先喝着,我给你们弹个曲子助助兴。”

    说完,刘敬信撩动琴弦开始了他的表演,刘敬信选择的歌正是那首《mymyheyhey(outoftheblue)》。

    “mymy,heyhey(我的我的,嘿嘿);rockandrollisheretostay(摇滚乐就在这里);it'sbettertoburnoutthantofadeaway(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忧郁的旋律响起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

    在这楼顶上,刘敬信三人都暂时忘却了来这里的目的,他们现在坐在星光下,一同品味着只有他们这些人才懂的孤独。

    他们不孤单,可他们很孤独。但他们没有怨言,也不曾后悔,因为这是他们选择的路。

    从踏上这条路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已经不知该怎么回头了。

    “……heyhey,mymy(嘿嘿,我的我的);rockandrollcanneverdie(摇滚永不消逝);there'smoretothepicturethanmeetstheeye(图片中的内容比眼睛看到的更多);heyhey,mymy(嘿嘿,我的我的)。”

    一曲弹完,刘敬信拿起一瓶啤酒拉开拉环,同张逊和汤央碰杯,然后仰脖喝了一大口。

    “呼!痛快!”刘敬信长长呼出一口浊气,感觉心情非常舒畅。

    张逊在旁边偷偷推了推刘敬信,并用下巴向着杂物间方向扬了扬。

    刘敬信扭头去看,发现高学皓此时正站在门口,远远的望着这边。因为高学皓背着光,所以刘敬信看不清楚高学皓此时的表情。

    他将吉他交给汤央,起身招手道:“要不要过来一起喝一杯?”

    高学皓没有回答,转身回到了屋内,反手“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张逊问道:“现在怎么搞?”

    刘敬信耸了耸肩道:“能怎么搞?咱们继续咱们的呗。汤央,你来弹一首吧。”

    汤央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不太会唱歌。”

    刘敬信推了推张逊,张逊无奈道:“行!只要你们不怕被吓到,那就我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