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原始小农民 > 第103章 生小狗与野柿脱涩
    屋外面寒冷的风呼呼地吹刮着,屋里面一锅热腾腾的粟米粥散发着诱人的鲜香味。

    陈昊拿着陶勺舀了几下锅底,不让其粘底。

    锅里那些黄黄的粟米、黑黑的螺肉、红红的小虾米顿时散发出一种鲜腥的香味。

    粟米本身的清香恰好与咸腥的干货中和,别有一番的风味。

    “真香。”

    陈昊舔了舔嘴,连忙将陶锅取下,风里希见状也是连忙拿出一个用干禾草编织而成的草垫,垫在陶板桌上。

    放下陶锅,陈昊拿起这个小土灶从陶板桌上,取下来放于一旁,又将一个陶水壶架在小土灶上烧水,看到土灶里面没有多少木炭了,他就夹了几块木炭添进去。

    “还是木炭好,木炭烧起来没有木柴那样多烟,最适合用来在这大冬天,躲在屋里煮食和取暖了。”

    回到石板旁,坐着的石头有点搁屁股,这大冬天的,又是教人造鞋,又是去晒鱼虾,每天都忙这忙那的,陈昊本来打算造一些桌椅都没时间,更别说是去维修那个经不起暴雨的草屋顶了。

    河鲜粟米粥十分鲜美,也不用放盐,味道鲜咸香口。

    陈昊吃着粥,回想起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吃的那些一坨坨黄色糊状粟饭,再想想现在每日能用陶锅煮粟粥、煮汤,也能尝到肉味,好日子好像在慢慢好起来呢。

    只要等到来年春季,把河边那片灌木烧了种地就有稳定的粮食,把北部那片荒草地烧了,种上大量的灰灰菜,就能大规模养殖猪和鸡,部落就能慢慢摆脱对野外资源的依赖了。

    种植、养殖,人类要发展永远离不开这两个坎。

    “真好吃,就是少了几片葱花,等来年就多种些葱花和紫苏,晒起来作为香料用。”陈昊舔了舔嘴。

    风里希喝了口粥,擦了擦嘴巴,看着面前的陈昊,说道:“昊,阿太说,小灰昨晚生仔了,我们等会去看看吧。”

    “真的?我还以为要等开春才生呢,这么快就生了,好的,过去看看。”陈昊闻言,一阵的激动。

    两人草草吃了粥,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跑到老祖母的屋的旁边,是在工具房的门口。

    这个时候,这工具房门口有很多小孩子往里眺望,这间工具房里有一名负责看守工具的老女人。

    陈昊拉着风里希挤开这些小孩,进入昏暗的泥屋里。

    工具房里摆放的工具很杂乱,有很多箩筐和木棍长矛之类的工具,里面住着一个老女人。

    “在这呢,你们不要太靠近,别吓着它们。”

    老女人看到陈昊到来,就指着墙角一堆干草堆笑道。

    只见那草堆里躺着一条麻色的母犬,这母犬叫小灰,是当时跟陈昊的前身一起交换过来的犬,它已经五六岁了,每年都会生一窝小狗。

    一般时候,由于部落冬春时食物缺乏,母狗没什么奶水,生下来的小狗活不过春季就会死掉,能侥幸活下来的小狗,部落人都会用来跟其它部落交换一些食物,度过初春那段困难日子。

    而其它部落也很喜欢收养小狗,毕竟狗能看家打猎,养大了还能杀了吃肉,家养狗肉的味道比家猪和野羊野鹿要好吃得多,很多部落把狗肉视为最上等的肉食。

    在赶来之前,陈昊就从风里希口中了解到狗只的情况。

    “一二三四五六,六只小狗,真能生啊!”陈昊满是欢喜地看着这些小狗。

    “生那么多,都活不了几只,能活两只就好了,等到花开的时候,就可以去跟其它部落换一些食物回来。”那个老女人叹息道。

    “它是缺食物吧,我们现在有那么多咸肉干,吃都吃不完,每户人还能到附近的小河里下地笼捕到新鲜的鱼虾,还能到河床里捡到螺蚌,就用鱼虾螺肉拌点根块喂它吃吧,让它吃好一点,今年应该能将六只小狗留下。”陈昊说道。

    “也对。”老女人点头道。

    “这六只小狗要都留下,不要换给其它部落。”陈昊说道。

    “养那么多?”老女人问道。

    “对,狗过一岁就能长大,这些狗能看家,也能守卫部落,数量多了还可以帮助我们打猎,我们要养大量的狗。”

    狗只的战斗力也不弱,尤其是在晚上的时候更为明显,部落人丁不多,一但与其它部落发生摩擦,或者被野兽闯入,如果有一大群狗帮忙,底气也足一些。

    就算在陈昊前世,在农村里,哪家哪户不会养条狗防盗?这种有用的牲畜,就应该多养一些。

    “昊,大河到了花的时候就会涨水,那我们就没有螺捡了。”老女人说道。

    “是啊,下年我们要造一些木排,撑着木排到远点的地方下地笼,或者用网捞鱼,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肉食。”陈昊思索着说道。

    老女人挠着后脑壳,想了想,也想不明白。

    “你帮我看着这些狗,一有问题就告诉我。”

    陈昊蹲下来,仔细地看着草窝里的母狗,这只母狗的耳朵立着,尾巴有些大,还保留了一些狼的形态,估计战斗力会不弱,能够养一大群狗,绝对利大于弊!

    “嗯嗯。”老女人点头。

    部落有两只狗,现在又生了六只小狗,如果都能留下来,那明年部落就会有八条狗,再下一年,部落就有几十条狗,狗只的繁殖能力还是很强大的。

    陈昊和风里希走出门口,一股寒冷的风迎面的吹来,冷得两人都打了一个寒颤。

    回到家里。

    两人就搬出两个合并起来的陶盆,这两个陶盆有脸盘大小。

    “焗了那么多天,应该好了。”陈昊十分期待地说道。

    敲掉陶盆边缘之间的泥巴,将上面的一个陶盆放好。

    只见里面有大半盆的兵乓球大小的橙色野柿,每一个野柿都被扎了好几个小洞,在这些野柿的表面铺着一层草灰。

    “昊,这涩果真的好吃?”

    风里希一脸嫌弃地说道,今个冬季食物充裕,像这种苦涩的野柿,大家都不愿意吃,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伴侣要吃这些难吃的果子。

    陈昊笑了笑,捡起一个野柿擦了擦,咬下去,这一吃,他的眼睛都亮了,这野柿只有一点点的涩味,口感香甜,充满果香味,这些野柿脱涩成功了。

    “你吃吃。”

    陈昊连捡起一个野柿塞给风里希让她吃。

    只见她原本瞥着嘴十分嫌弃的表情,勉为其难地吃了一口野柿后,顿时,她舔着嘴,狼吞虎咽地将野柿吃下,吐掉野柿皮和果核,满脸高兴地说道:“好吃,真变好吃了!”

    “当然啦,那里有大量的野柿没有采摘,我们将它们采摘回来,脱涩后制成柿饼,柿饼能保持很长时间呢。”

    陈昊笑着道,将陶盆里的野柿一个个取出来,准备分给部落的人吃。

    涩味产生的原因是单宁物质与口舌上的蛋白质结合,使蛋白质凝固,味觉下降所致。

    野柿虽然涩,但戳破皮后,用干草熏焗一下,就能去掉涩味,因为干草燃烧时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二氧化碳能够为果蔬脱涩。

    “听虎说,山林里的涩果非常非常多,那我们部落不就天天有这种野柿吃了?还有好多好多的螺肉干鱼虾干,真好啊,不用到处采集就有那么食物。”风里希也是呆呆地看着这些野柿憧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