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焦土黎明 > 第二百零七章.尘归尘
    西蒙曾听过几个故事。

    1972年的安第斯空难,45人,活了16人。这很著名,也叫做安第斯奇迹,一个关于毅力的奇迹,一个关于人性的无奈,就像青铜时代号,黑暗,黑暗,更黑暗。

    1959年的迪亚特洛夫事件,9名经验丰富的登山者全军覆没在一座并不太险峻的山脉里,那座山峰叫做“otorten”,当地土著语里的意思便是“不要去。”然后他们果然没有再回来,有人说是被雪怪袭击了,有人说是秘密实验,但这些都不重要。他们没再回来。

    无论如何,雪,冰雪,才是最考验人的事物之一,就像是珠穆朗玛峰,总是有人甘愿拿性命去挑战。

    雪,冰雪,辐射,盖革计数器。一双军靴,一行血迹,大概这就是西蒙眼前的一切,刀刃的烈风刮过他的脸颊,干涸僵硬而皲裂,偶然间费力拔出小腿,可以看见雪白里一抹漆黑,那是他的长筒马靴。每一个活在废土的人想活下去,都会准备三件东西,及膝的马靴,越过泥泞;长摆雨披,抵抗雪暴沙暴;盖革计数器,知道哪里不该去。

    计数器指针停在1500msv,而战前从事放射性行业的工人一年辐射积累量不过50msv罢了,超过500msv就足够令血液中白细胞显著减少,免疫系统严重削弱,4000msv,死亡。

    夏季温暖,风沙漫天,诚然可恨,冬季酷寒,雪暴便是辐射暴,雪,不再是诗人的赞美对象,假如现在还有诗人。

    西蒙又跨过了一步,抬起头成了仅次于迈步的艰难活计,他模糊地望见了枪火骑士狼狈的羊皮夹克后狰狞的骷髅头,很遗憾破甲弹射流没能摧毁掉这件飞行夹克。“嗬……嗬……”每有一口冷空气顺着鼻腔吸入,西蒙都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令这口气暖起来,于是他的肺部和一台破风箱般,随着时间推移,楔子磨损,或是干脆火焰倒灌?不,没有火焰,只有雪,该死的雪。

    一步,一步,再一步。

    人在濒死前,会情不自禁地飘飞过生前一幕幕景象,很多都是自认为早已忘却。一步,一步,再一步,西蒙心里默念着,他忽地想起了童年时他写过一篇作文,赞颂一个战争英雄,一步一步地走离了敌国控制区,当别人问他怎么走过了那一百英里,英雄说道:“告诉自己,多走一步,敌人就远离你一步。”

    “多走一步,我多靠近敌人一步。”好似这句话给西蒙一点动力,他奋力赶了几步,黑夹克离他更近一步。

    西蒙不知道他已经走了多久,夜幕渐临,他猜自己应该走了快有三四个小时,或许走得并不远,在如此深的雪地中,距离可能才刚过两位数。

    “天黑了,你再追下去,你和我都要一块死。”终于有一句人声传来,刺透雪幕,枪火骑士沉沉道,他受创不比西蒙轻,破甲弹高温射流烫坏了他的脸,爬出车厢后的搏斗消耗了他不少精力,他还要在没有任何补给的情况下逃回快一百英里外的芒兹维尔,这本就天方夜谭,若是后头再追一个锲而不舍的敌人,两个人很快就会活活冻僵。

    西蒙想动动嘴唇,但他觉得没有必要浪费这个力气,他压根没停步,他脑海只有一个目标,一个下达好的任务,他是一名士兵,不完成任务,他不会停下,无论敌人提什么条件,西蒙始终谨记,他是一名坚韧的游骑兵。

    “想一想,你还年轻,你在钢铁军里有美好的前途,而我已经老了,坚持不过这一百英里,你要追我下去,不出一夜,你和我一定会死,你现在回去还来得及,等到你们找到我的尸体,你依然是大功一件。”雪原磨蚀掉了战争骑士的傲气,恶名昭著的枪火骑士开始求饶了。“想想你爱人,你孩子,你不希望她早早上其他男人的床,你的儿子,叫另外一个男人‘爸爸’,转头吧,约瑟夫,你尽力了,我尊敬你。”

    “不。”西蒙蠕动着嘴唇,他就这么一句回答。

    “好。”在西蒙眼前的,只有那件连雪花都沾染不上的黑夹克后的骷髅头。“老子死之前还能拉一个,但在这之前,你会比我更坚持不下去,城市嫩鸡崽,你根本不懂得荒原!”

    “try(试一试)”西蒙简单说道,他们之间只相差两个身位,谁都禁不起哪怕是一拳,跌倒后再也爬不起来。也不会有人救他们。

    夜幕降临。

    裁决日核爆掀起的尘埃一度遮蔽了天空,重创了生态循环,臭氧层被大规模破坏,有些人说时代是好也是坏的,至少在战后,星子很璀璨,仰头谁都能欣赏,但这却是人类最不需要的绚烂。

    前方有一片小树林,低矮而幽邃,没有人可以在雪原表层度过安稳的一夜,那时西蒙穿着七层内衬的防寒服,挖掘出坑洞才得以熬过。有树林就意味着燃料、食物、避风处,更多的希望更多的危险,西蒙也明白,一旦进入树林,他将再也追不上枪火骑士。

    一步,一步,再一步。

    他们之间,只差一个身位。

    沉默绝望的较劲,到了这个距离,这个时间点,任何与生存不相干的争斗,都是致命的。“你是疯了么?你真的不要命了!”枪火骑士的声音听起来筋疲力尽惶急不堪,他终于回头看了,西蒙在发力,走得越来越快。

    从最初的五十米间隔,到现在的一个身位,枪火骑士曾是一个荒原客,自然知道其中的艰辛,问题是西蒙真的赶上了,强弩之末似乎一直绷在哪儿,现在他要来同归于尽了。

    西蒙压低了身姿,没有什么踢腿、肘击、锁喉,他只是靠到足够近,然后一个前扑,撞翻了枪火骑士。

    “放开!放开!这里是森林!森林!”枪火骑士拼尽全力地踹着抱着他大腿的西蒙,钉着钢掌的靴底踹得西蒙头破血流。“你是想被冻死还是被人面蛛吃了!松开!不然我喊了!”枪火骑士的口气和一个走夜路被人尾随,威胁着要扯喉咙的大叫的姑娘没太多区别。

    西蒙被当胸一脚,早先在芒兹维尔折断的肋骨都没痊愈,此刻一脚踢得西蒙闷头一翻,却是扒下了枪火骑士半边靴子。

    “呼哧呼哧……”枪火骑士手脚并用爬得离西蒙远了些,大口大口喘着气,盯着仍旧缓慢爬起的西蒙。“我应该在那一天奖你一颗子弹。”

    “你应该在见到我的第一次就杀了我。”西蒙回答道。“你不记得我对么?”

    “我杀的人海了去了,我怎么可能记得住每一个要向我复仇的人?”疲惫至极的人一旦坐下,再要起来远比继续坚持更难。枪火骑士说道。

    树林里飞鸟惊起,月光洒在西蒙脸颊,不知不觉间有几颗眼泪。“记得你去年夏季截杀的钢铁商队么?我在里面,你追了我五十英里。”

    “啊,原来你是为了同伴而来,很好的复仇理由。”枪火骑士摇摇摆摆地站起身。“我要走了,你跟不跟上?”

    说到底,枪火骑士还是没能记起西蒙究竟是哪根葱,他估计都不记得那时候信誓旦旦说的要猎杀到底的话,他的仇家太多了。

    “为了同伴?一直不都是这样么?”西蒙喃喃道。“雪绒花……雪绒花……”那个金发的女孩终于肯出现面前了。“是你吗?朱莉安娜?”两行眼泪溢出了眼眶,旋即冻结。

    “每天早晨迎接我……”飞鸟于空,鹰唳高鸣。“为什么你非要离开?”金发女孩漂浮在西蒙之上。“许多许多理由,但首先,是你先离开的我。”更为深沉的阴影投下。“别走!我求你了!”

    西蒙伸出手,试图挽留住被他刻意遗忘住许久的爱人,然后他触到了冰冷的甲胄。

    一头恶魔。

    这头俯视着猎物的恶魔鸟任西蒙抚摸着它的喙,它刚吞咽下了一个人,在荒原之夜里恶魔鸟往往需要梭巡大半夜才能捕捉到一只足够大的野兽,抱团行动的雪狼非常机警,狼群有专门的哨兵,敌情刚来,它们就会一头扎进雪地。恶魔鸟会避开捕食雪狼的雪蟒,因为一条雪蟒长到能噎死它。

    恶魔鸟拳头大的紫色眼珠闪过一层白膜,它审视着爪下的猎物,它分辨出了那股虚弱到极点的气息,不比拼死挣扎的狼,滑不溜口甚至能捆住鸟喙的蟒,这个生物很弱,看上去很细,很瘦。于是恶魔鸟进一步地放低了身姿,慢慢端详着。

    忽然,有种它厌恶的味道冲到了鼻翼。“唳!”恶魔鸟短鸣一声,挥动了一下翅翼,但那股厌恶的味道怎么也驱散不了,它突然想起了这是什么味道。

    这是同类的味道,恶魔鸟收起了鸟喙,它没有吃同胞幼崽的习惯,孕育出一头恶魔鸟有多难它是明白的。它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它不是什么低贱卑微的鬣狗,也不是腐狼。“唳唳唳!”它退后了,向另一边奔跑着,扇动着翅翼,恶魔鸟冲天而起,飞上了夜空,它要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一根黑羽缓缓飘荡,覆住了星空,覆住了天使般离去的爱人,也覆住了西蒙的眼睛,黑暗,无尽的黑暗,那一刹那,西蒙无比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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