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十指英雄传 > 第六十二章 哀定左 下
    “梅将军不必担心,都说孙寅厉害,临水城不还是到了我们的手里?”话是这么说,钱存自己清楚,自己压根就没对上过孙寅。

    “小公子,张逸可不比孙寅啊!头狼比老狼凶狠的多。”梅骅似乎很怵张逸。“我跟着老侯爷八年,见过太多比我强的人死在张巍手下,我有三个同乡,他们都是练家子,他们之中有两个死在了老狼手下,一个死在了头狼手下。我能活到现在绝对不是因为我武艺有多么高强,单纯是因为我运气不错罢了。”

    “张巍不是我父亲的对手,他的崽子也不是我的对手。”钱存挺直身体,努力让自己显得更高一些。“梅将军继续攻打白桦城,我非要会一会这马鹿城的头狼不可!”

    “定左城城池坚固,城后有可以养活整个禾清平原的粮食,钱韶没有可以攻城的重型攻城器械。照这样下去,估计钱韶要等到两家正式开战了。”石汇一边说一边捋自己的长胡子。“石城主不可大意,钱韶这两天攻势甚急,估计是不惜代价也要拿下定左城了。”

    “从古至今不惜代价的人多了去了,结果呢?有几个成功的?”石汇咂巴了一下嘴巴,“不过钱韶确实不好对付。”

    “石城主觉得钱韶为什么要打定左?”孙寅站了起来。

    “那还用问?割定左的麦子呗?”

    “如果他们觉得咱们只敢窝在城里,他们就会绕过定左城,直接去割小麦。”孙寅叹了口气,“现在确实只有固守不出才最稳妥。他们的骑兵比我们强很多,人也比我们多,出了城咱们要吃亏。”

    “吃亏也要打!要不然丢了面子事小,丢了粮食这仗还怎么打?”孙泽大叫。

    “这就正中了钱韶的下怀。”周溪说道,“想必钱韶早想到了这一步,久久不动是为试探。要想钱韶死了这条心,除非。”

    “除非让他知道厉害!”孙寅接道,“让他知道咱们不止会守城。”

    “孙城主啊,这可太冒险了,你也说了,咱们的士兵不是蔷薇城士兵的对手。”

    “我自有计较。”孙寅露出了他特有的微笑。

    “斥候,消息靠谱吗?”钱存有些害怕,这次是他真真正正地独当一面。当他得到张逸的援军要从小路走的消息之后就打起了突袭的念头。

    “小公子,消息不会有错,队伍打的是张逸的狼旗。”

    “好嘞!”钱存提着长枪的手已经有些僵硬了。我的第一个对手是张逸,如果赢了他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一件事啊!真的能赢吗?钱存使劲摇了摇头,似乎想要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杂念全部甩出脑袋。如果是父亲的话,他一定不会害怕,哥哥的话就不一定了。

    “无论有多少作战经验,都是会害怕的吧,毕竟任何一支箭,一杆枪或者是一把刀都有可能要了自己的命。敢说不害怕的人要么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子,要么就是从来没上过战场,沉溺在史诗传说里的男孩子。”哥哥是这么说的,但是钱存总觉得父亲不会怕。

    “不过嘛,害怕归害怕,尽量去克制这种感觉,告诉自己这根本就不是害怕,而是心潮澎湃。像平时一样就好了,只不过把靶子换成真人罢了,战场上有些士兵真的还不如靶子有威慑力。”

    “像平时一样,我一点都不害怕,我在心潮澎湃。张逸也没什么可怕的,父亲评价他同时继承了张巍的军事素养和他母亲的睿智。但是哥哥说他还继承了张巍的急躁和他母亲的腋臭。”钱存仿佛重拾了信心,“兄弟们给我杀!”

    甲光四射,马儿嘶鸣,一切都和传奇故事里说的不一样!烈日照射在铠甲上,反射过来的光晃的钱存睁不开眼睛,马儿的嘶鸣吵得钱存脑袋嗡嗡的响。马儿跑的比他想象的还要快,几个呼吸的功夫,钱存已经快奔到对方士兵面前了。幸运的是那名可怜的士兵也没有反应过来,马儿狠狠地将他撞倒,然后踩在蹄下。

    “像平时一样。”钱存默念着,对面的骑兵刚端正长枪,钱存的砍刀就砍中了他的锁骨,钱存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刀有这么快。两杆长枪刺向自己,钱存本能地躲开,一刀将两人砍下马。好危险!如哥哥所说,每一位对手都是值得倾尽全力去对待,我可不能保证能躲掉每一个对手的每一招。

    钱存盯上了一个使长枪的骑兵,他策马冲上去,他确信对手早发现了自己,但是对手还没有抬起长枪就被自己斩杀。只要先发制人,对手就没有威胁到自己的机会。

    这是第十五个,沾染了鲜血的砍刀在日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他又盯上了一个苍白脸的将军。

    “一个很有胆量的小子!”许修一枪架住钱存劈下的砍刀,钱存有些愣神,如果先发制人没有杀死对手,又该如何?“新兵吧!”许修长枪一偏,钱存一刀落下,却砍了个空。长枪刺向钱存的左腰,钱存本能地一偏,长枪划开了他的腰带。横劈一刀,纵斩一刀,后撩一刀,许修一一躲过,但是头盔上的朱缨被砍了下来。“有时候,老手会败给新人呢。”钱存不示弱地说道。

    许修很识相地逃走了,钱存觉得自己应该去追赶他,好像有什么东西击中了自己,钱存觉得嘴巴里好凉,一阵剧痛从嘴巴传开,“呜!”钱存悲呼一声,从马上滚下。两颗门牙和着血水被钱存吐出来。新人未必会输给老手,但是新人遇到老手多半要吃亏。

    “真希望梅骅也这么蠢。”张逸撇了撇嘴,身后的披风猎猎作响,“能带出这种草包的城主应该也高明不到哪去吧。”

    “大人,我向您保证梅骅绝对没有他们机灵。”冯先笑着领张逸走进临水城内城,张逸觉得冯先还是不笑的好,他不笑还算是一个俊俏的少年郎,一笑起来双眼就眯成了一条缝,两颗大门牙也漏了出来,偏巧冯先又很爱笑。

    “本来就是嘛!蠢也要有个限度。我本来打算诱导他们一点点出来,一点点消磨他们的兵力,谁知道他们一城的人全跑出来了。”张逸摊了摊手。

    “据俘虏说,他们三个惧怕城主大人的威名,谁都不愿意出城,后来决定一起出城。”

    “要是钱韶也这么傻的话这仗就不用打了。嚯!”张逸打开了孙寅房间里的一个柜子,里面钻出一窝蚊子。

    “就像个牢房。”张逸皱了皱眉头,“难为孙寅住在这么昏暗的地方还能笑的那么灿烂。”

    “床倒是挺软和。”张逸补充道,整个人都陷进床里了。“现在,给我找一个,找一个,一个——”张逸似乎想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找一个可以和我相亲相爱的人来。”冯先翻了个白眼,江烈防着他还真不是没有道理。

    “你是孙寅的妹妹?”张逸问道,来人并没有回答,看样子应该是在害羞。她身材与江颜相仿,但是个头比江颜矮很多。“和江颜一样平。”张逸想着,“但是我喜欢。我一条胳膊就可以把她搂起来。”

    “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张逸好像感受到了少女惊讶的目光。“你应该知道我妹夫李铭吧。”少女使劲点了点头。

    “伤疤几乎成为了他的标签。他和我一样,一身的伤,不同的是他的伤大都分布在胸口、小腹和胳膊,而我的伤口大都分布在背后。”张逸说着,似乎对自己的伤痕颇感自豪,“他的酸疼酸疼的,而我的伤口是酥麻麻的,甜蜜蜜的。”

    “被女人指甲撕扯出来的伤口也能算是男人的勋章吗?”少女忽然冒出一句话来。

    “如果只有身体被捅出来一个血窟窿才能获得勋章的话,我情愿不要它,换自己多活几年。”张逸摆弄起自己别披风的胸针来,“但凡我那可怜的妹夫身体有他脑筋一半灵活,也不至于被伤成那副模样。”

    “别再提什么无聊的勋章了。”张逸一把将少女搂了起来。“现在让我们做一些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