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唐朝小白领 > 第三百一十四节 有头有脸地人定方案 1
    吃了一会,许敬宗一脸难为情地看着叶檀道,“叶侯,下官能否也吃点米饭?”

    “怎么,肉不好吃啊?”叶檀很快就吃完了一碗,然后代金凤给他再盛了一碗,放在他的面前,同时提醒道,“少主,青菜豆腐汤,需要喝点,这是老夫人要求的。”

    “你也出去。”叶檀一阵心烦地说道,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将自己当成小孩子了?而代金凤却不在意地看着对方道,“我是小孩子吗?要你说?”

    “少主,童子鸡都是小孩子。”

    代金凤一脸哀怨的表情,让许敬宗嘴里的肉直接喷出来了,看来他身边的女人都是对她幽怨很深那。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一时情急啊。”许敬宗是个很注意仪表的人,文人嘛,有几个人不是如此,虽然自己也跟着喝酒了,其实,他不太喜欢边塞的好酒,味道真的很一般,他一点都不喜欢,还有一股子羊骚味,更加的难以入口,可是他却没有办法,只能如此。

    “肉自然是好吃的,可是我在松洲也有一些日子了,几乎都是吃的粗茶淡饭,这突然大鱼大肉的,我担心克化不了啊。”许敬宗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让人觉得吧,这人就是个占便宜的人。

    “那你过来吃吧,代金凤,给他一碗饭。”

    叶檀笑呵呵地指着自己的位置说道,然后代金凤就给他弄了一碗米饭,许敬宗差不多十几天没有吃过正经的米饭了,这和所谓的有人喜欢吃面条是一回事,如果长时间不吃的话,机会想的。

    他拿起筷子就夹了一点野韭菜,然后吃了几口米饭道,“还是这个入味啊,在松洲的时候,我就发现不少人在春天到夏天的时候就出去采摘这个东西,我本来以为是为了给牲口吃的,可是现在才知道是给人吃的,对了,刺史大人,这个东西你们这里很多吧?”

    业力鲁吃了一会肉,听到他的话,就抬头盯着叶檀身边的盘子,结果却看到的是野草一样的野韭菜,不由得疑惑地问道,“这个东西我们这里到处都是,难道能吃?听说吃了会烧口的,大家都不喜欢吃,就连牛羊都不喜欢吃的。”

    “刺史大人,这个你就可就不对了,这个东西叫做野韭菜,和中原吃的韭菜是一样的,虽然有点烧口,可是如果你会做的话,将这个东西变成野韭菜酱的话,用来沾着羊肉吃,不仅可以让味道更好,而且还可以让百姓就算是不喝茶不吃青草都会有不错的身体,可以说是大自然的恩赐,你们竟然不知道?”

    叶檀记得后世的时候,蒙古那里的人都会吃这个东西,他是从舌尖上的中国处看到的这个新闻,不仅开胃,而且可以补充一些草原上人缺少的维生素,的确是不错,而且如果做的好的话,可以保存一年都不坏,真的是好东西啊。

    “真的假的?”业力鲁好奇地问道,将手里的羊腿放下来,走过来问道,看着这一盘子里的东西,他是不太相信的,不过呢,当叶檀拿着筷子指了一下,他就伸手捏了一点,方入口打算吃苦,却没有想到一股子鲜味从口腔之中蔓延开来,这个味道真的是太奇妙了,而且微微的烧口不仅没有让他觉得不舒服,反而有点非常舒服的感觉,这个东西不错哦。

    “怎么会如此?”业力鲁说完这句话,就看着那个白如玉一样的豆腐道,“这个是什么?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其实呢,松洲的豆腐已经改良了很多次了,以前最早的豆腐来自汉朝的淮南王那里,这哥们喜欢炼丹,于是就弄出了这个东西,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形状还是那个形状,非常的难看,粗糙,不爽口,可是却在叶檀这里改良了。

    “你也尝尝吧。”叶檀放下碗筷,不吃了,说真的,和这些人吃饭,除非是真正的朋友,否则的话,叶檀的食欲一般都不是很强烈的,因为真的是没办法强烈啊,看着人家毛茸茸的手掌,实在是不想吃。

    “多谢。”

    一块豆腐入口,就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一样地在空腔里跳动,然后很顽皮地四处乱跑,不过,它进入的是一张大嘴,所以你没有办法离开,一口咬下去,就可以感觉到那股子都自带味道,不过不浓,反而多了几分淡淡的香味,而里面的青菜却让人迷醉,凉州也有青菜,可是那股子涩涩的味道却是去不掉。

    然后不等叶檀说什么,他就直接捏过一片鱼肉,说真的,他在大唐内地的时候吃过鱼肉,可是回来之后却从来不吃,因为味道不好啊,可是这块鱼肉进入口腔里,却宛如一个跳动的精灵进入其中一样,而许敬宗则加快吃饭了速度了,否则的话,这个家伙给吃光了。

    “叶侯,不愧是叶侯,对于这次的事,我更加的有信心了。”

    业力鲁说完这句话就后退了几步,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然后继续吃肉,却似乎有点不想吃了。

    晚饭结束之后,代金凤被叶檀派去照顾一下朵云,小姑娘刚刚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自然是不会习惯的,而朵颜则和业力鲁去后院一起帮业力鲁的小妾解除寂寞了,边塞的不少地方都有用自己的小妾招待客人的习俗,可惜叶檀很不喜欢,所以就没有参加,至于许敬宗到底有没有参加,那就不是自己能够管理的事了。

    叶檀晚上在客房里休息,不过是被重新布置了,然后和叶大发以及松洲来的几个人聊了天了,将松洲遇到的事也都说了,这才慢慢睡去。

    虽然房间里有人布置过,虽然一点都不热,这一切睡的不错,醒来的时候,就听到门口有人在喊自己,抬头一看,却是小红。

    一天没见,如隔三秋啊。

    “你啊,你,是不是饿了?”

    叶檀笑着起了身,然后代金凤等人就带着多云几人过来伺候叶檀洗漱,而许敬宗起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除了自家哀叹自己的日子过得不好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叶檀洗漱了之后,吃了让业力鲁感觉不错的早点之后,跨上小红,就飞奔而去,今天没事,所以,他打算出去溜达一下,而且叶大发还打算继续改造一下刺史府,最主要的就是一切都要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人没有来,有些事没有办法组织的,虽然李世民觉得可以让叶檀帮忙,但是呢,不代表凉州的权柄他要打算送出去,套海镇只是因为现在没办法控制住,才会让他控制住才行,至于其他的,等有机会都会收到自己的手里。

    朵云昨晚和代金凤一起睡的,早上起来,就跟着她做一些事,同时呢,这个时候,才知道叶檀不是真的看上了你,而是因为有事情需要她帮忙而已,吃着从来没有吃过的好吃的东西,她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只是自己的大哥一直在打着哈欠,似乎昨晚很累的模样。

    吃过饭之后,代金凤就带着她去了房间里,开始对这个小姑娘进行教育,至于是什么东西,可就没有办法了。

    而叶大发则继续主持拆房子的事,而这次给他命令的人竟然是许敬宗和业力鲁,特别是业力鲁的老婆阿花吃了包子之后,就更加觉得弄的不错,而许敬宗可没有打算出去找另外一个地方休息,因为太危险了。

    刺史府和别驾府还是在一起就好,反正他们家足够大。

    业力鲁的儿子不少,可惜都是永武有力,却都是文盲,看到朵云跟着代金凤一起学习,业力鲁就想让自己的几个儿子去学习,却被告之,除了少爷之外,任何人没有资格做决定,而许敬宗则是继续躺在那里休息,似乎自己都要烂在了。

    而业力鲁却派人开始找各个地方的首脑过来,这里面肯定也包括朵桌山等人了,等一切都在热闹的生活,叶檀却策马奔腾在野外的戈壁上,小红经过这两天的修养,身体已经好的不少,这个速度一旦起来,宛如加速的跑车一样,风驰电掣的,好不自在。

    而叶檀却坐在它没有马鞍的马背上疯狂地奔驰,就像是一个人长在了马背上一样,好不自在啊。

    小红的脑子之中只有一个词汇,那就是速度,除了速度其他的一概不懂得,所以,它是越来越快的,而叶檀则是享受着这样的感觉,结果半天的时间就跑到了凉州的边境,然后运气很不好地遇到了一群马贼。

    小红身上的汗珠有点重,所以,叶檀就在一处牧草丰茂的地方停下来,让它喝口水,然后自己背着手走在这样的地方,宛如风一样的土地,如果你站在那里,看着起伏不定的丘陵,总是会生出很多的感慨,而当你生出感慨的时候,戈壁滩上的马贼也被感慨出来了。

    这里是兰州和凉州的交界处,有一片茂盛的牧草,如果有几匹马在这里啃食的话,肯定是不错的牧场,可是如此高的地方还有水,却没有多少的人烟,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当叶檀慢慢地散步的时候,小红忽然打了一个呼噜,然后叶檀就看到了草原上的马贼了。

    说真的,这些马贼太让叶檀失望了,穷鬼就是穷鬼,这个是没办法,大唐本来就不富裕,可是你这个脸上为什么就不洗洗呢。可能是为了打劫方面吧,对方竟然会说汉话。

    “勿那小子,快点将东西和这匹马交出来,否则我们就将你杀了。”

    “对,对,杀了,不留全尸。”

    看着这三五成群的人,竟然就可以打算抢劫了,叶檀很生气,你们为什么不形成集团化,制度和和标准化啊,这样子,让自己如何见识啊?

    那人的话刚说完,就看到刚刚还距离自己十来步人忽然来到自己的面前,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对方一掌给消退了在地上,然后只能流血等死了。

    “鼓噪。”

    叶檀将几个人全部杀死之后,就背着手,在阳光下继续朝前走,似乎一个流浪的客人一样,却丝毫不在意外面的温度多高。

    而已经死了的几个人,却只能变成土地上的几块枯骨,最后被野狼吞噬。

    本来挺好的心情,结果被这样的一群人给弄的一点不高兴了,叶檀一脸不耐烦地看着外面的世界,真的是心烦。

    而刺史府三日后要开大会的消息也在凉州附近传播开来,而且听说还有不少好处要发布,对于贫苦的人来说,这样的事看似不重要,可是呢,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小道消息,一旦发布出去,比正规的消息都要诱人,而这个小道消息则是那个看着懒惰不已的人许敬宗之手,对于他来说,这个东西太过简单了点吧。

    而与此同时,业力鲁手下的三万铁骑也接到了命令,不知道是什么命令,但是呢,绝对不会是过家家一样的消息,而是真正的大消息。

    时间在一天天地过,等到三日之后,叶檀归来的时候,刺史府里面的人已经有点满了。

    九大部落的首领已经他们的随从都已经过来了。

    他们分别是野马部落朵桌山,乌骨部落乌骨壳,乌青部落乌青子,达斡尔部落悦都坎,布依部落阿依蓝,佘鑫部落佘久,玉骨部落的玉石透目和锡伯部落久西洛儿泰。

    这个可能是凉州最大的事了,因为这些人一出现,总是会带来无数的麻烦,毕竟都是每个部落称王称霸的人,能够当上一个地方的老大,这个脾气都肯定不会好到什么地方去。

    特别是乌骨部落当初打算将乌青部落给吃掉,所以这个脾气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可是乌骨部落的人却此时正在和野马部落的人生气,因为乌骨迪可是死在外面了,就连自己的长老都是如此,你说这样的事,能不让人心中悸动吗?

    同时,文昌庙的无垢大师,还有一些超级大的类似马贼寨子的人也来了不少,所以,业力鲁的刺史府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

    可惜,这样的热闹,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就不知道了。

    “朵桌山,我儿到底在什么地方?”乌骨壳看着朵桌山之后,就怒视他,然后怒喝地问道,这个家伙真的以为自己不知道吗?

    “这个,死了。”朵桌山没有丝毫的躲闪直接就说了。

    “什么?你杀死了他?”

    “不是。”

    “我儿乌骨迪去了你部落,结果死在那里,你竟然敢说不是,你是不是觉得我乌骨部落的人好欺负?”

    乌骨壳的话刚落,他身后就站起来四个男子,每一个都是壮汉,一看就知道是他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