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唐朝小白领 > 第二百五十节 戈壁大雪 8
    风吹就了地上的雪花,而之前死掉的人,早就没人理会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词汇叫做活着,有的时候为了活着,你就可以干一件事,那就是将人心都给隐藏了,你没有办法的事情。

    壶镇在这一刻,执行了管控。

    叶檀的这种方式类似军管,本来他不想要通过军屯的方式来执行这里,可是呢,后来却发现根本就不行,没有想到人心的贪婪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所以,很多人家的东西都被收起来了,谁敢多废话,就会直接钢刀就出来了,既然你们不愿意好好地当人的话,那么就当狗吧。

    街上的人越发的少了,同时每家都会被变成一个保甲,如果有人犯事的话,就算是只有一个人,全部都是连坐。

    你不要以为当初卫鞅这么做是一种狠心,当人心不古的时候,当四周都是破败的时候,当人们不知道如何办的时候,他们更加希望的东西不是一种温柔,而是一种指令,而指令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就是残忍的告诉你,你要听话,否则的话,我就要翻脸了。

    当石敢和石硕等人将军队拉进来了之后,大家都知道了,本来就冷的天气,全部都变了。

    粮食,干货,皮草,衣服,炊具,甚至于还有一些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都被收起来了,家里除了人之外,就剩下了床铺和一些可以睡觉的地方了,至于其他的一律没收,他们家里的粮食最多可以一天吃一顿多一点,为了防止有人出事,同时呢,其他的东西全部都收起来。

    这次做事的人是刑天,这个从小就有点仇富的人,骨子里却是一个非常讲究公平的人,我给你好处了之后,你就得给我面子,否则的话,我就会不客气,因为有的时候,客气的话人家不听啊。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满头的棕色头发,可以看出来不是染的,而是天生的,她之前是山姑的一个手下,做事什么的还可以,只是呢,这人和山姑一样,都是挺贪婪的,她家里还有一个老人,丈夫一个,孩子两个。只是呢,其他的人都很老实,只有她很有钱,所以,这个胆子还是很大的,之前山姑被人带走的时候,她根本就不当回事,因为这样的事情算是什么事啊。在过去这个人治的社会里,人情这种东西是很管用的,只要是你能给我带来一定的好处,那么,你就算是杀人了又如何,谁又能在意呢?

    “这里的东西都是我家的,你们凭什么拿走,我告诉你们,我认识你们的校尉,你们要是敢这么做,我就会告诉他,你们都死定了。”

    女人在外面做事业是很辛苦的,因为辛苦,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付出更多,这一点,古往今来,都是如此。

    “这个……”

    石敢有点不知道怎么办,毕竟对于他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叶檀的,可是呢,自己也是个投降的人啊,如果自己做的太过分的话,到底怎么办,而石硕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抬手就给了这个打算问自己话的人一巴掌,然后骂道,“马拉个八子,你是不是打算背叛少主,如果你打算你这么做的话,我可以给你个面子,现在就杀了你。”

    石敢本来是个强壮的汉子,做事还是比较靠谱的,只要是叶檀的话,他都会听的,可是呢,现在这里不知道是谁说的,要搞建设,所以担心人死多了之后,容易耽误事,所以就不敢放开手脚了。

    听到石硕的话之后,他顿时听懂了,而且他自己有了婆娘之后,这件事就更加的不能忤逆叶檀了,否则的话,你就是找死呢。

    他直接就冲过去,想要将那个布料之类的东西带走,然后那个女人似乎对于这样的人的胆子感觉到了可笑了,因为自己的家里的男人根本就不行,所以就上去了,一把就要抓住了石敢的脸,同时表情扭曲地喊道,“我跟你们拼了,你们竟然敢抢劫我。”

    “划拉。”石敢的脸上出现了一道血迹,看样子不轻,如果不处理的话,这么冷的天气,绝对会破相的。

    石敢被她的动作弄的得一愣,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而石硕刚要上去,却听到一句冷哼的话,“连个女人都收拾不了,少主养你们干什么用的?”

    然后大家就看到了一个壮硕如山一样的男人走了进来了,看到了石敢脸上的血迹,然后看着女人问道,“是你做的?”

    “他,他要抢劫我家。”女人愣了一下,随即磕磕巴巴地说道。

    “壶镇颁发的通告,你知道吗?”刑天继续问道。

    “我,我在家里,我不知道。”女人很明显是知道的,不过呢,她会当做自己不知道,不知无罪吗?

    “你将东西给她们看了吗?”刑天看着石敢问道。

    “给了,给了,结果被她给踩烂了。”

    石敢指着地上的一团竹简,这个东西现在还是用的比较多的,书籍什么的,你就不要想了,长安用的人都不多,当然啦,如果你出去买吃食的话,倒是有一点草纸给你用用。

    刑天慢慢地走过去,从地上将竹简取过来,然后就看到上面有几个很大的脚印子,现在下雪嘛,人的脚上很容易沾染了一些雨水,所以脚印很清楚,当然更加清楚的就是那个大印,红色的宛如血一样的大印,真的是可以看清楚。

    刑天知道这女人识字,当初去管理纺织作坊的时候,叶檀就说过了,不识字的话,就赶紧学习,如果不会的话,就不能担任管理的角度。

    不要以为过去的人就笨,也不要以为我们的祖先不识字就不会学习,在钱财和好生活的影响下,这些人的进步神速呢,而且韩琦时不时地还会帮忙,所以不少人都是识字的,就像是之前的山姑一样,她也识字,虽然在过去因为读书人比较少,所以识字其实很多时候代表着就是一种什么,在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很多人都为了这个东西不会去杀人,可是呢,对于叶檀来说,你就算是天王,我也会弄死你,只要是你对我做错了事情。

    刑天将东西放在手里,然后慢慢地打开,指着上面的东西看着女人问道,“你认识这个字吗?”

    女人不敢说话,只是看着刑天,这人的胆子很大的。

    “你认识这个大印吗?”

    刑天接着问道,这个肯定是认识的,当初所有有点身份的人都学习这个,你不认识的话,都搞笑了。

    女人依旧不说话,似乎有点委屈一样,看着刑天,而她的丈夫和公公等人根本就不敢出来。

    “你不说话,就是说你认识了?”

    看着一个家里只有一个女人可以出头,刑天的嘴角里挂着一丝嘲讽,然后继续问道,“你应该知道随意践踏官府的通告是什么罪责吧?”

    “我,我没有,我只是不小心碰到的。”女人直接就反驳道,这个道理她岂能不知道,可是如果真的被人扣上这个罪名的话,后果难料。

    你不会以为有脾气的人,只有叶檀等人吧?

    “不小心碰到的,为何不捡起来?而且这上面的脚印是一次碰到上面的吗?”

    刑天指着上面的东西问道,对于这个东西,在壶镇这里,就是所谓的圣旨,在过去,不管你是如何操作的,只要是弄破了圣旨,你就是死罪,你不要多想了。

    “我……”女人不知道如何回答,但是呢,刑天却给她答案了。

    “之前少主已经发布了命令,你们这些人竟然敢带头不执行,你很好啊。”

    女人看到刑天似乎要动粗,就开始撒泼了,“这些东西都是我们自己辛辛苦苦得来了,为什么要交出去,你们这是抢劫,我要找少主问清楚,告诉他,你们的恶行。”

    “是吗?王尺,王尺,你过来。”

    刑天对着门口喊道,然后就看到一个身体粗糙的男子走了进来,看到女人的时候一愣,然后看着刑天过去说道,“将军。”

    “你是她的靠山吧?”

    “没有,没有,我只是和她见过几次面,没有其他的事情。”

    他可不敢胡来,叶檀的很多事都是考虑的不少,可是刑天不需要啊,你若是不听话,直接弄死你又如何?

    你以为有的时候,人心真的那么温暖吗?你是做梦,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很多时候,人们都喜欢躲开这样的事情,为了防止出事啊。

    “哦,既然如此,你凭什么见少主?”刑天转头看着女人问道。

    女人刚要说话,却看到刑天忽然从腰上抽出自己的宝剑,然后一剑就直接将这个女人的脑袋给砍下来了,血喷了一地,然后他看着女人的男人道,“少主的命令就是一切,任何人敢反抗,一律格杀勿论。”

    女人到死了,脸上都带着一丝不甘心,似乎对于这样的事情,她不能接受,可是不接受又如何,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你现在的生活靠的是你自己吗?从没有自由变成有自由,都是别人帮你的,你现在却还想要更多,而且更多的东西还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你偷来的,你以为你的胆子有多大?

    “哼,将他们家的东西都抄了,人全部赶去矿区干活。”

    刑天说完转身就走,因为不只是这一家,还有好多家呢。

    在这两天,壶镇这里流血死人的事情很多,叶檀从韩琦那里知道了不少,甚至于有的人只是看上了人家的婆娘,然后就将人给杀了,似乎是个大事,可是叶檀却默认了。

    在这样的一个偏远的地方,民心这样的东西不如战士手里的长刀来的可靠。

    相信经过这次的事情之后,以后这里不会有其他的声音。

    他现在头疼的是曹元带来的东西,竟然是慕容伏允的长子慕容顺送来的,这个家伙现在盘踞在吐谷浑的东面,而他的弟弟,也就是伏允的二儿子达延芒波结则是在西面,不大的国土就是两人负责,而伏允这人吧,现在还是这里的统治者,可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后伏允自杀了之后,是将位置传给了自己的二儿子,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他更加的喜欢这么一个儿子,但是呢,现在他还没有死,所以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到底如何,还需要看看。

    而这个所谓的长子慕容顺送来的东西,却是很有意思的。

    他的意思就是说,因为天气等原因,现在吐谷浑的盐巴也不是很多,所以,希望可以获得一定的粮食等等,同时呢,如果有兵器的话,更好,不过呢,这件事他不相信任何人,希望叶檀可以出关之后和自己谈谈,似乎这样子的话才是好事呢。

    可是呢,叶檀却从这个东西上面看到了一个巨大的陷阱,这个家伙胆子不小,能够在吐谷浑活下来的人,都不是一个普通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不被人欺负就是最大的愿望了,而这个人却掌握着吐谷浑最大的牧场,在过去,他们的马、牛、羊、驼数量很多,同时呢,还有一个东西不错,那就是良马有龙种、青海骢。听说每年的冬天的时候,等到清湖开始结冰了之后,、他们就会将母马赶到湖心岛上,然后等到天气暖和了之后,这些马儿就会有身孕,然后就有一点所谓的好东西,那就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好马啊,其实呢,就是波斯马和当地的土马结合的产品,听说质量不错。

    看到好马的时候,叶檀想到了一直都在牧场里撒欢的小红,还有那匹白马,就是当初从西突厥那里得到的,这匹马的厉害程度也不错,只是呢,和小红相比,差一点。

    没有想到他们有宝马啊,对于李世民来说,这个东西可是好东西啊,自己要是不带出去的话,是不好的。

    自己的小红和枯龙都是宝马,不过自己骑乘的次数不多,枯龙这样的宝马,李世民是认不出来的,而且这个东西脾气很大,李世民根本就不能骑乘,因为不安全,而小红呢,叶檀打算在以后将它给放了,比较这么大的一个牧场,如果没有一匹神马控制的话不好。

    “好,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