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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二章 恶霸林二奶奶

    在整整走了十日后,晓雪她们的队伍终于走出了巴彦克拉山,来到了山下的小镇。这是一个跟七年前的铭岩镇差不多的小镇,虽然不大,却因是入山出山必经之地,客流量比较大,所以还是比较热闹繁荣的。

    晓雪下了马,伸了个懒腰,左扭扭右扭扭,活动自己因骑了一天的马,而僵硬的老胳膊老腿和老腰。

    “包子……热腾腾的包子,可以媲美邵记的包子!客官,来两个尝尝吧!”一个尖尖下颌,两腮无肉的女子,站在包子笼旁边卖力地吆喝着。

    嘿!盗版无处不在,居然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真真是班门弄斧——不,是邵记门前弄包子!

    晓雪三步两步走到门庭冷落的“昭记包子店”前,扔出几个铜板,笑道:“给咱来两个尝尝,吃了十天的烤肉,真怀念馒头包子的味道呀!”

    “好嘞!”小伙计利落地收钱,然后用拿过铜板的手,伸进蒸笼内,抓出两个包子来。

    别说是晓雪了,就是孙虚淼这个穷秀才看了,也不禁皱起来眉头来,那伙计的指甲缝里满是黑糊糊的污垢,还这样大摇大摆地给人拿包子,卫生情况可见一斑。就这一项,跟邵记用崭新干净的竹夹拿包子,就差了何止千里。

    晓雪嘴角抽了几下,接过包子,这包子颜色发黄,捏得歪歪扭扭不说,有一大半包子皮没发起来,老远就闻到碱面放多了的难闻的味道。晓雪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撕掉包子的外皮,犹豫了半天才咬下去。呃……到底是馒头还是包子呀,一口咬下去,居然连馅儿都没见到。

    “嘿!小伙计,看来你这包子馅儿害羞了,藏得挺深的。”晓雪还有闲心跟伙计开玩笑。她又咬了一大口,馅儿是见到了,青菜烂糟糟的还有黄叶儿呢,味道淡得像根本没放盐似的,且半点油星都没有。这什么包子呀,就一面团裹着水煮烂白菜!

    呸!晓雪将口中的包子吐了出来,冲那小伙计一扬手中啃了两口的包子,不满地道:“就你们这烂包子,也好拿出来跟邵记的比?简直是对邵记的侮辱!你看这面,揉得不均匀不说,连发都没发,还加这么多碱面儿,你家碱面不要钱可是。再看看这馅儿,你确定是给人吃的?而不是把喂猪的猪食误包进包子里了?做生意,就跟做人一样,要实在!”晓雪说着,将手中的包子往那伙计脸上一扔,烂糟糟的青菜叶子,沾了那伙计一脸。

    “你!你砸场子的可是?告诉你,我哥哥可是欢青城大名鼎鼎的林二奶奶最宠爱的夫侍,得罪了姑奶奶,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那伙计一副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模样,让晓雪看着颇为不爽。

    “欢青城的林二奶奶?是谁?本姑娘怎么没听说过?”晓雪撇撇嘴,真想照她那不可一世的嘴脸一巴掌呼下去。

    站在她身后的胭脂,上前两步,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小姐,这林二奶奶是欢青城的一霸,据说是京城林太师的远方亲戚,她的主夫的娘家也是官宦世家。这林二奶奶仗着自己有后台,在欢青城欺男霸女为所欲为,欢青城的老百姓,提到她没有不咬牙切齿的。”

    “哦?那岂不是无法无天了吗?欢青城的县太爷是干什么吃的?让这么 一个恶霸在她眼皮底下作威作福?”晓雪的眉头打了个结,心中更是不爽。

    “林二奶奶家的势力在欢青城已经根深蒂固,历届县令巴结她还来不及,哪里敢动她。即便有那么一两个清廉的,在林家强硬的后台下,也不得不睁只眼闭只眼。这更增长了林二奶奶的气焰,行事做法更肆无忌惮,惹得欢青天怒人怨哪!”胭脂的拳头攥得死死的,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晓雪侧眼打量了她一眼,笑着道:“胭脂对林二奶奶的事情了解得这么清楚,莫非跟这林二奶奶还有什么瓜葛不成?”

    “不瞒小姐,胭脂被买进王府之前,曾在林二奶奶家的厨上当过差,后来因……不小心得罪了林二奶奶,被打了三十大板,卖了出去。”胭脂没有隐瞒自己的过往,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原来胭脂的老家就在欢青城郊的七里庄,她们家没有田地,靠租种林二家的土地生存。这林二奶奶生性比较刻薄,收的租向来比较重,往往交了租,勉强够一家人糊口的。五年前,欢青附近遭了旱灾,庄稼减产,就连租子都没收上来,哪里还有余粮养家?

    欢青百姓苦不堪言,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卖儿鬻女。胭脂就是那时候,被买进林二奶奶家的。那时候胭脂才十三岁,却生的人高马大,被分去厨房干些劈柴挑水的力气活。她能吃苦,眼头活,干活不耍滑躲懒,很快得了灶上管事娘子的青眼,将她分到厨房采买这样一个好差事。就是这样,情窦初开的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初恋少年。

    经常陪着采买林大婶跑菜市场的胭脂,很快主意到这个消瘦孤独的身影。他总是默默地低着头,身前的菜总是理得整整齐齐,也弄得干干净净的。

    有一天,充满好奇的胭脂,鬼使神差地走到少年菜摊前,拿起一根青菜,问道:“青菜什么价格?”

    少年猛地抬起头来,他的眼睛那么的明亮,亮的仿佛天上的星子,单看少年的五官,并不是很精致,可是凑在一起,却是那么的吸引人,仿佛充满了魔力般,一下子便将情窦初开的胭脂的心触动了,小小胭脂恋爱了。

    以后的日子里,胭脂更加卖力的干活,讨好灶上的管事娘子,在采买林大婶面前卖乖,就是想能争取到去菜市采买的名额,能再见见一见这个让她心动的少年。

    于是,每天,胭脂都会按时出现在少年的摊子旁,撺掇着林大婶买些蔬菜。这少年的菜在菜市场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林大婶虽然想在熟人那采买,捞点好处,却也不在乎这一点半点的。日子久了,少年跟这个看起带憨憨的小姑娘慢慢熟识了起来,胭脂也了解到他家的一些情况。

    少年叫孟子路,家里是欢青城外五里屯的菜农。本来他也有个温暖幸福的家:娘亲很能干,不但种菜是一把好手,而且还是远近闻名的猎人,曾徒手打过一头狼。爹爹绣得一手好绣品,经常绣些帕子、荷包什么的,拿到城里的铺子中寄卖,二爹爹也是持家的好手,养鸡喂猪,里里外外收拾得井井有条。一个小妹聪明可爱,全家人打算等她八岁的时候,送她进城里私塾念书,将来好有出息。那时候的孟子路,每天只跟着爹爹学学绣工,帮着二爹爹喂家里的十几只鸡,也颇有些小家碧玉的感觉了。

    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给这个温馨的小家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孟子路的娘亲,在一次的捕猎中,遇到了狼群,被撕咬得只剩下一堆白骨,还是凭白骨旁碎裂的衣物和沾血的荷包,才分辨出她的身份。

    噩耗传来,孟子路的爹爹当场就昏倒过去,接下来就是连续半个月的高烧,大夫也请了,药也吃了,就是不见起色,终于在妻主去世的第二十天,这个柔弱温婉的男子,也随着去了。

    爹爹的病情,花尽了家中的积蓄。妻主和主夫的相继去世,让这个原本殷实的家庭,在风雨飘摇中,摇摇欲坠。二爹爹咬要牙,决定撑起这个家,他每天早出晚归,料理妻主留下的两亩菜地,十三岁的孟子路则接下二爹爹以前的活计,照顾年幼的妹妹和料理家中琐事。

    人常说寡夫门前是非多,孟子路的二爹爹二十出头的年纪,生的虽说不是倾国倾城,也算得上中上之姿。他整日抛头露面的种田卖菜,难免有那么一个两个的地痞无赖惦记上了。就在孟子路十四岁那年,二爹爹卖菜回家的路上,被两个猥琐的女流氓盯上了,在一处小山林中,她们拦住了这个颇有姿色的男子。二爹爹抡起扁担拼命反抗,眼看不敌两个孔有武力的女子,只好扔下扁担狂奔,逃命中失足滑入一个小山沟,摔得晕了过去。那两个流氓一见,以为闹出人命了,也吓跑了。

    天黑了,还未见二爹爹回来,孟子路求邻居马大妈和王大姐一起,提着灯笼沿路找寻,听到了醒过来的二爹爹的呻吟声,将她抬了回去。大夫一检查,说是摔坏了脊椎骨,只能一辈子躺在床上了却残生。这个宣判,无异于雪上加霜。

    家里唯一的支柱也倒下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压在了孟子路这个十四岁还未成年的少年的肩上。他每天不但要照顾赖以生存的菜田,还要照顾病卧在床的二爹爹,和年仅六岁的小妹妹。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孟子路在短短的两年中,从一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小家碧玉,成长为一个吃苦耐劳,家里家外一把抓的家庭支柱。真难为他了!

    胭脂第一次遇到孟子路的时候,正是他头一次出来卖菜,面子上还拉不开,不会叫卖,也不敢抬头。半天下来,一根菜也没卖出去。胭脂是他第一个顾客,在她询问价格的时候,他的眼中满是欣喜与希冀,点亮了胭脂那颗幼小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