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快穿101次:男神,帅炸天! > 第2413章 怜我怜卿(68)
    正当作为护卫的龙莎准备拔出刀时,洛朝花制止了她。

    “龙莎,我好像出了点汗,要去补下妆,所以快跟我过来!”

    “诶,陛下?抓住我的手是怎么了?难道说是……断的百合……之恋?

    啊、哇哇哇哇!太突然了,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就这样,一群人如同台风一般离开了。

    接着,十五分钟后,只带着龙莎一人的洛朝花回到了教室。

    “让你久等了呐!”

    很明显,洛朝花比刚才更加认真地化过妆了,女王礼服也换成了更加华丽的样式。

    “南倾烬,你应该有很多话想说吧,先换个地方,还有……明怜也过来。”

    不等南倾烬他们回答,洛朝花就走了出去,也没有看今朝的脸。

    今朝呆然地向南倾烬问道“呐,南倾烬,为什么你会认识女王陛下?”

    “洛朝花是我小学时候的同班同学。”

    然后,南倾烬继续说“也是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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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安。我是血族帝都第一百零七代陛下,全名是洛……艾丽莎、桑德拉、弗洛莲娜、希路薇娅……朝花。

    虽然正确的写法应该是燥猾,但是这个真名太没品位了,所以还是叫我洛朝花吧,放轻松点。”

    就算对方说是放轻松,但在这种堆满了用自己一生的收入,都无法买到的奢侈品的房间里,怎么也轻松不下来。

    在那之后,南倾烬和今朝被一辆会让人发出“这种东西到底是哪买的啊?”这种疑问的豪华轿车带到了城里。

    说是城,毫不为过。

    位于旧秋城西面的山上,耸立着一座偌大的西洋风城堡。

    “啊啊,这座城堡是以个人住宅的名义,在三年前建成的。毕竟,帝都才存在半年,是不可能造出这种东西的呐。

    之前……电视台还经常报道这里,所以那时还真是有些不好办呢,不过嘛,总之是顺利瞒过去了。

    顺带一说,这座城堡还带有值得信赖的耐震设计哦,只要不是被哥斯拉踩下去的话,是不会倒掉的。”

    南倾烬无心装载那些废话,只感慨“没想到……洛朝花居然变成了血族女王。”

    “真是好久不见了,大概有七年了吧。那时正好是刚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呢,独立行动开始以爸爸为中心而展开。

    也因此,而四处被人追捕,所以我就突然转校了。在那之后,把血族们逐渐聚集到秋城周边。

    终于,在今年四月噼里啪啦地成就了帝都,虽然很可惜的是,父王在两年前就不知道被什么人暗杀了呐。”

    用轻松的语气说出来的内容,却实在是太没有真实感了,这令南倾烬产生了一种自己正在做梦的错觉。

    虽然,他也走过了一段奇怪的人生,但是等级差太多了。

    “不过,看这个样子,你是在不知道我是女王的情况下,而来到了这个地方呐,原来……并不是为了来见我呢”

    洛朝花稍微有些不高兴地叹了口气,“难道你就没有在哪听到我的名字吗?听到洛这个姓氏的话,应该就会知道是我了吧?”

    “课本和电视上,都只是用了女王陛下,这个称呼!”

    洛朝花耸耸肩,摊手道“唉,南倾烬从以前开始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会来到帝都,大概也是因为……你不知道秋城已经变成了帝都之类的,这种荒唐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