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所谓长生不老 > 高约翰
    三爷回来的很快,只不过他没有如志明所愿。三爷没有驾一辆马车,更没有手推车。志明看到的是,一个白胡子道士,穿着长长的灰白色道袍,在夕阳下推着一辆极为闪亮,闪亮到在夕阳下反光的哈雷摩托车。志明之前脑海中浮现出的前朝盛世,世外盛景,和三爷仙风道骨的形象,都在这辆哈雷摩托车出现的瞬间崩塌了。

    “三爷,哪来的这辆摩托车?”

    “嘿嘿,镇上教堂里的送的。”

    “谁是啊?”

    “一个外地来的洋人,信上帝的。”

    三爷没有说是外国来的洋人,而是外地来的。因为这还真的是一个中国人,一个金发碧眼,身高一米八五的中国人。外国名叫史密斯约翰,他是一个中国出生有着美国血统的洋人,也是一个狂热的基督徒,一个传教士。他父母抗战的时候就住中国了,甚至连美国都没去过,因为打小在天津长大的缘故,一口嘎嘣脆的天津话说的比英语顺口。本着将上帝的福音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美好愿望,在十几年前来到了这个西北小城,那时还在这个闭塞落后的小城造成了很大的轰动,男女老少贩夫走卒都想见识一下这个外国人长什么样子。还有一些刚刚学到英语皮毛的中学生,专门跑来找这个洋人想练练口语。但当所有人都发现这个洋人中国话说的比英语溜的时候,期待值就降了一大半,嘿,合着真的是全世界都在说中国话啊。

    和三爷的相识正是因为东西方神学文化的碰撞。在这个思想保守封建落后的西北小城,人们几代人印象里的神仙都是什么王母娘娘玉皇大帝,再多一点就是佛教的释迦牟尼弥勒佛。当向这里的人民讲述耶稣受难的时候,这里的人没有任何感动,反而提出了许多让都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他那本圣经里没写,所以费了一碗的口水还是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要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而不是吊死或者用马婆子嘴里的大铡刀给咔嚓一下。

    在他还刚完工的教堂里寻思了半天,找到了问题所在,这问题就出在那不远处的小山上,出在小山上的道观里,出在三爷的身上。

    一心要把上帝福音带给每一个人,要传基督教就得去山上和三爷来一场关于神的辩论,得先让三爷动摇。就这样遇见了山坡上种土豆的三爷,跟着三爷来到了观里。一进门三爷就对着太上老君叩头,还告诉这是中国的传统礼仪,礼貌的也就跟着叩了头。结果等掏出圣经后给三爷讲了半天教义,三爷一指那泥像,说我信这个,王约翰才发现被套路了,三爷告诉找他也没用,这年头信三爷的也没几个,现在的人信的都是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西装领带。临走时不死心的,一心要送三爷一本圣经,希望有朝一日三爷能从里面看出些教义来,但他不知道三爷根本不识几个字,那圣经就一直扔在后面的杂物间吃灰。

    非常有毅力的基本上每周都要抽空来给三爷“传教”,顺便蹭一顿三爷做的饭。时间久了三爷也不嫌烦,正好有个洋人陪他聊聊天,两个人从一开始的宗教对立问题一直谈到后面的人生世界,颇有点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日子一长两个人就成了最亲密的朋友。

    传教热情非常高,每次布道和演讲都极其富有感染力,久而久之,这镇上去他教堂的人越来越多,有听他布道的,也有看热闹的,但真信教的没几个。还有几个老太太每天去他那忏悔,就从自己记事开始忏,说自己七岁的时候偷了谁家的玉米,九岁的时候又把谁骗了,十八岁的时候又没听自己父母话,和男人私奔了,二十几岁又当了谁的小三……每天忏悔那么几件,也知道,这些老太太的儿孙在外闯荡,自己天天闲的发慌,找他聊天来了,也没挑明,也就天天听这些老太太忏悔那些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顺便安慰几句还和她们拉拉家常。还时不时的举办个什么活动,给镇上的小学捐几套书几张桌子,还自己筹钱办了座幼儿园,是越来越讨人喜欢,镇上的人都1认识他,逢年过节的还来看望一下。但真正信教的还真的没几个,日子一久,也就习惯了。

    天天听老头老太太忏悔鸡毛蒜皮的终于等来了一个真正需要忏悔的人。一个三十岁的汉子,看胳膊上的肌肉之前也是个壮汉,但此时却面无表情的坐着轮椅,大腿上盖的毛毯下空荡荡的,这汉子后面跟着一个老婆子,她推着一辆哈雷摩托。在老婆子的叙述中,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原委,现在坐着轮椅的这汉子在半年前的一个饭馆喝了酒,仗着酒劲骑上他的哈雷摩托车,一路上摇摇晃晃,不知闯了多少红灯,最后撞上一个孕妇,幸亏这汉子的车速不是特别快,只是导致孕妇肋骨骨折,但那肚子里五个月的孩子没保住,骑车的汉子自己也摔断了一条腿。等这汉子从医院里出来,汉子他老妈,就是推车的那个老婆子,执意要带他来忏悔。等老婆子说到孕妇流产时哭的样子,轮椅上面无表情的汉子开始抽泣起来,双手掩面,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捂着脸嚎啕大哭

    “我看见……看见那女人醒来知道孩子没了就跟丢了魂一样,呜呜的哭了一天,那眼泪就跟水一样往下淌,听大夫说那孩子手指头都长全了……”

    老婆子和那汉子执意要把那哈雷摩托捐给教会,说反正自己以后也没办法骑,不如捐给教会,就当是为自己赎些罪。也没有中国传统的礼貌性推辞的习惯,听了原委后就爽快的收下了,决定下次教会拍卖的时候拍出去,然后把拍卖的钱给幼儿园买点教材。

    就算身份证上的民族是汉,中国话说的再怎么溜,他也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人,不知道中国传统文化里有个东西叫忌讳。

    根据教会拍卖的惯例,拍卖的时候要把这件东西是谁捐的,为什么,以及拍卖的钱要干什么说清楚。像往常一样把这些讲完,却发现没有一个人叫价,甚至有人私下里找到,说自己可以捐这摩托车同价的钱,因为做的事很有意义,但是这摩托车真的不能要。让有点摸不到头脑,最后把这摩托车拍了三次,价格一次比一次低,但每次都是流拍。教会本来地方就小,这摩托车又占了很大一块地方,还天天有一帮老太太嚼舌根说这车不吉利,愁的天天吹胡子瞪眼。就在有一次蹭三爷的饭时抱怨起来,三爷随口开了句玩笑

    “没人要你给贫道,我们道家最擅长治这些东西。”

    正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也真的是个实在人,第二天就给三爷把这值十多万人民币的哈雷摩托弄上上来了。

    三爷第一次见的时候就笑开了花,他仿佛又是那个年轻的川菜厨师,三爷永远也忘不了自己那时多么想拥有一辆摩托车。三爷多想立刻跨上那辆摩托,沿着山路俯冲而下,在小镇的长街上潇潇洒洒的兜一圈。但高兴归高兴,但规矩还是得按照规矩来。再提一次,三爷是讲究人。先设个法坛,给这摩托车做了个法,再点上三四钱黄纸,超度那个未出生的婴儿,顺便念了个往生咒,让早点投胎。最后在车头上贴了两个符,拿桃木剑舞上一番,念念有词,再把这哈雷在老君像前摆上三天三夜。把看的王约翰是一愣一愣的,不禁感叹中国玄学的博大精深。

    自此以后,三爷就有了一辆哈雷摩托,每次下山都骑着,后面还捎着毅个鼓鼓囊囊的麻袋,小镇上很多人都看见过一个白胡子老道骑着哈雷摩托招摇过市,不久前还作为一个传奇人物上过一次市里的报纸。

    等三爷给志明讲完和屁股下这辆哈雷的来历,这摩托已经捎着爷俩和一袋红薯下了山。志明也不知道是因为三爷骑的快,还是因为外面风太大,三爷飘起来的胡须都快被风吹进了他眼睛里。眼镜都睁不开的志明,只听见耳边风声的呼啸,哈雷重机车独有的轰鸣,还有路上汽车疯狂的在打喇叭,只不过这些声音转瞬即逝,一瞬间就被三爷甩到后面了。

    “三爷,你什么时候学的骑摩托车?”

    “把车送来的第二天吧。”

    “……”

    “怎么了?”

    “没什么,就问问而已。”

    话音刚落,志明就听见了橡胶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和刹车片的刺耳尖叫,他睁眼一看,三爷把车停在了一家叫“滕家私房菜”的饭店后门。三爷也没下车,等了不到两分钟,后门出来一个和善的胖子,小跑出来朝三爷作了个揖。

    “嘿嘿,妙清师傅,我一听这发动机声音就知道是你,这次怎么带了个小伙子?”

    “俗世里朋友的孙子,来贫道这暂住几天”

    “怕不是吧,这面相和你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哎,老滕啊,不谈俗事!你再问贫道可就不教你做菜了啊!”

    三爷急忙打断胖子,指了指车后面捎的麻袋

    “嘿嘿,好好,不问了,那东西我提上去了啊,妙清师傅,你再需要什么你给我说,我给您送山上去。”

    老滕微微发力,就把麻袋从摩托车上提下来。他没有打开看看,更没有上称,直接递给三爷两张红票子。志明知道这袋红薯无论如何也不值两百块,但三爷什么也没说就把钱揣兜里。正要走的时候三爷又想起了什么

    “土豆也快长好了,贫道下次给你弄点过来”

    “好好好,您老拿来什么我们收什么。”老滕嬉笑着提着麻袋回饭店去了。三爷望着他的背影

    “老滕人挺好的,可惜饭做的太难吃,这饭馆怎么开下去的啊。”

    三爷并没有发动摩托回去,而是熄了火,带着志明直接往街对面的一排店铺走去,志明看着那辆显眼的哈雷有点不放心

    “三爷,这车不锁吗?”

    三爷头也不回的指了下车头的黄符,

    “就凭这个,没人敢动。再说这车全镇就一辆,都知道是贫道的。”

    到了街对面的菜铺,里面摆放的菜已经所剩无几,剩下的几个也不太新鲜,可能是因为到了晚上的缘故吧。一个五十多岁高高瘦瘦的男人正在将腐烂的苹果挑拣出来,看见三爷,赶紧拱了拱手

    “妙清大师,要点啥菜?这都晚上了,菜都不是特别新鲜,不好意思啊”

    三爷摆了摆手

    “张施主,你什么时候见贫道买过菜啊,半斤辣椒面,再要半斤干辣椒。”

    男人一边装东西一边开起了玩笑

    “大师啊,你这辣椒可真废费啊,三天一买,都快赶上对面饭店了”

    三爷笑了笑没说话,把前面收的两百块递了过去

    “张施主,麻烦帮我把剩下的一百全换成二十跟十块的。”

    那老张把两张钞票对在一起搓了下,又仔细的瞅了一眼,放进了抽屉

    “好嘞,您每次换钱,也不说干什么,还神神秘秘的”

    三爷又笑笑

    “天机不可泄露啊。”

    男人把三爷买的辣椒递了过来,便开始低头找钱,摸摸索索了半天,嘀咕了一句

    “二十跟十块不够了,给您找一张五十的吧,就连五十的也剩一张了,我婆娘刚刚去银行换零钱去了,这两天零钱怎么用的怎么这么快,不好意思啊”

    三爷接过钱随便看了眼,都不数一下就揣起来往外走,刚出门,又拿出那叠钱,摸了摸最上面的那张五十的,什么也没说就递给了志明。志明随手接过来,刚刚接触到钱,就感觉到了不对,这张钱的手感非常奇怪,软绵绵的没有一点质感,甚至连凹凸感都没有,他又对着仅存的一点夕阳看了看,没有水印,很明显是一张假钞。

    “假的。”

    “肯定是假的。”

    三爷回了一句,志明以为三爷会转头去找那个卖菜的老张,结果三爷什么也没说,随手揣进怀里就朝摩托车走。

    “三爷,这钱明明是假的,你为什么不找那男的算账?”

    “万一人家也不知道呢,可能是他没注意收的,再说找了他能怎么样,就是换一张真的而已嘛。”

    “那肯定是为了换一张真的啊,不然为了什么?”

    “那志明啊,我要是换了真的,这张假的怎么办?”

    “他爱怎么办怎么办啊,又不是我们做的假钱”

    “那他换给我一张真的,这张假的还在他那里,他说不定还会找给下一个人,找给我们关系不大,就是半袋子红薯,找给别人,说不定是人家一天的收入。我们收下这张假钱,这张假钱就不会再流通,就不会再有人被它骗,不是很好吗?”

    志明又一次沉默了,三爷的道行已经把他的世界观拔高到一个让他无法达到甚至无法理解的高度。可正当三爷发动摩托车,准备回山上的时候。街对面的菜铺里追出来一个女人

    “妙清大师!大师等一下!”

    三爷笑了笑,对志明来说一切都出乎意料的对三爷来说又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志明眼见着那矮胖女人,穿着一个碎花围裙在不到五十米的路上跑的如同马拉松的最后五十米,她最后停在摩托车前喘了一大口气,从围裙里摸出五十块钱,递给三爷

    “我家那口子眼神不好使,早上收钱的时候收了一张假的,我怕他难受,也没跟他提,把那钱单独放旁边抽屉里了,结果我换了个零钱的功夫这糟老头子给我找出去了,幸亏我追上了”

    三爷假装之前的事什么都不知道,慢慢悠悠的从道袍里摸出来那张钱,装模作样瞅了半天,又假惺惺的搓了几下对着光看。

    “嘿,人老了,贫道这眼神也不好使,女施主你要是不说贫道还真的看不出来。”

    “嘿嘿,早知道您没看出来我就不告诉您了唉”

    胖女人说完随口开了个玩笑

    “那张假的您就帮我处理了吧,把它给您我放心,可再不能祸害人了,可五十块呢!”

    “好好好,贫道就把它放在观里,让老君看着。”

    三爷笑的很开心,胡子和眉毛一起抖起来。

    志明看的出来,三爷那是真的高兴。

    又是一阵风驰电掣,爷俩就回到了观里,三爷把那张假钞摸出来,小心翼翼的塞进了那个功德箱,志明看在眼里

    “三爷,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瞎说,有什么不好的,反正老君又不花钱,再说多放点钱好看点,不然别人还以为我这观里没香火,多不好意思。”

    “……”

    一过了夏至,夜晚就来的快了,短夜的日子终于过去,到了睡不醒的人们最喜欢的季节。睡觉的时候,三爷给志明打好个地铺,就把灯关了,这是观里唯一用的上电的玩意儿。

    山上的夜是真的黑,可能是因为天阴的缘故,看不见任何星星,在城市里长大的志明,早已忘记真正的黑夜是什么样子。在城市里,不论有多黑的夜,都会有地方亮着灯,灯火通明的都市在地球之外也是能一眼看见,璀璨的灯火如同浩浩荡荡的长河。志明早已忘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真正含义,上一次看见这个词,还是在恐怖小说里。志明从被窝里伸出了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果然什么都看不见,他第一次觉得黑暗是如此的恐怖。

    夜真黑啊

    志明突然想到什么

    “三爷,你说那男的卖了那么多年菜,摸了不知多少次钱,那张钱造的那么假,他找给我们的时候真的没发现吗?”

    “谁知道呢,谁都有走眼的时候。”

    “那三爷,道观没有大门,进门就是功德箱,不怕被贼惦记吗”

    “不要把人心想那么坏,那功德箱年龄和你差不多大,从来没有丢过一分钱,再说拿老君的钱,不怕因果报应吗”

    “再说了,那功德箱里面本来有三百三十一块钱,加上今天的五十块,三百八十一块里面就三十一块是真的”

    “行吧……”

    又过了一会儿,三爷望着无尽的黑夜问了句

    “志明啊,你这次来就是为了看我?准备啥时候回去呢?”

    志明没有睡着,但他没有吭声。他不想知道自己以后如何光宗耀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该回去,什么时候能回去。

    第二天清早,早起的三爷去给老君上香,愣住了,那有些年头的功德箱的玻璃碎了一地,一地的碎片里有一枚仅剩的硬币。。

    志明想起来昨晚三爷说的那句话

    “谁都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件事过去了两天左右,镇上发生了一个大新闻。有一个外地的通缉犯在本镇被抓住了,被抓的原因很十分可笑。说是那通缉犯在饭馆里对着菜单点了一桌子好菜,狼吞虎咽的吃了半天,结果在结账的时候连续换了三张一百的全是假钱,慌慌张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摸出一把匕首准备吃霸王餐。那胖老板仗着自己学过几招跆拳道,两下就把那人打趴下了。警察过来一调查,发现这人居然是个广东的诈骗犯,网上悬赏通缉好久了,听说在身上搜出来三百八十块,里面三百五都是假钞。

    那个饭店老板受到了公安的嘉奖,被奖励了五万块钱,还得了个“见义勇为好市民”锦旗。胖老板把那锦旗挂在了最显眼的地方,他“老滕私房菜”的招牌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