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所谓长生不老 > 老降
    请输入正文。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一场打击下活下来,他们都会死去,然后以另一种样子重生。

    玄水一走,三爷就撑起了整个道观,他的头发从那时起逐渐变白,身形也开始消瘦,过了十年,和当年的玄水没什么两样。

    小山的脚下,有一片荒地,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坟头。许多坟墓连墓碑都没有,但是每年清明供桌上的瓜果贡品摆的还是满满的,村民们凭着口口相传,将祖辈们的坟头位置记得清清楚楚。虽然坟里没什么宝贝,也没有贼惦记。但为了村民心里舒服,以及表示对先人的尊重,村里还是请了一个看坟的,住在荒地最东头的窝棚里。

    看坟的是个本地独户,姓降。村里人没几个人知道他这个姓氏应该念几声,他们有时叫他,有时叫他。他们都觉得这个姓有正气,能压的住孤鬼。并不老,可能连四十岁都不到,但络腮胡却长了一脸,天生体毛茂盛,个子又高高瘦瘦,浓眉大眼,夏天的时候活像个野人。

    的脑袋瓜子也不是特别灵光,虽然说没什么毛病吧,但总比别人少根弦,还一根筋。来上坟的人们都爱跟他开玩笑,还会给他带点酒食水果,他还拿着村里给的津贴,养了两条流浪狗,虽然一个人,但也过得个逍遥自在。

    村里人说,他妈怀他的时候,在家里干活被野狼崽子吓早产了,又是大出血,接生婆讲孩子大人都没办法保,眼看就要一尸两命,却呱的一声落了地。九岁的时候,他老子又死在了镇上的矿里,自此真的成了没人管的野人,天天不是上树上山,就是村里乱窜,把村里弄的鸡飞狗跳。玄水给掐了一卦,说这娃命硬的很。

    虽说脑子一根弦,但胆子大,爱尝试新事物。有人在自家田里捉住一条碗口粗的青花蟒,村里的人都觉得是妖神作怪,不知道怎么处理,当晚就一斧子把蟒蛇的头给砍了,放火上烤吃了。建村里小学的时候,工地上刨出来一个红木棺材,还能听见棺材里有什么活物,那时候人忌讳多,没人敢动工。村里就请玄水过去看,结果玄水刚走到棺材前面,就一把抬开棺材盖往里面瞅,就见一窝大老鼠在棺材底啃了个口子,一家老小全住里面了。虽然一根弦,没少给村里人闯祸,但因为嘴甜,这个婶那个爷的叫的亲切,人又勤快,不论红白事还是建房子种田都过去帮忙,村里人还是特别喜欢他。虽然孤儿一个,但从来没饿过一次肚子,大年三十的时候还能收几个压岁钱,在十九岁那年,他第一次去镇上见了火车,他觉得那雄伟的钢铁巨龙吸引着他,没有任何犹豫就扒火车皮上走了。村里人再也没见过他,但逢年过节的时候还是要叨叨几句,让人怪念想的。

    过了可能二十年,村里接了一个北京的电话,让村长派人去领人,王老师这才把从北京的收容所接了回来。穿着一件印着中国红十字会字样的短袖,下身是一件蓝灰色的牛仔裤,脚上的解放鞋应该是大了两码,走起路来一拖一拖的。精神气特别好,把村里的人记的清清楚楚,大爷叔的叫了一圈,村里人也特别高兴,给脖子上挂了个大红花,又在村里摆了几桌,给接风洗尘。就好像不是从北京的救助站接回来的,而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

    接风的酒桌上,人们才发现染上了酒瘾,看见酒瓶眼神就直了,那酒瓶子更是没撒过手。但可笑的是,虽然有了酒瘾,可那酒量还是小的可怜,二两下肚,就脸色通红,胡言乱语。要是再喝上一两,就直接载在酒桌上了。

    人们也不是没有问过这些年怎么过的,但也就在喝酒的时候放出个只言半语,什么xj,西伯利亚,nmg……人们听到这也明白了为何会有酒瘾,再问就没有了,直接栽倒在酒桌上了。但是一醒来口风就紧了,谁问都是记不清了。人们只知道他上的那辆火车没有带他去温暖的南方,而是去了比西北更北的地方。

    扒的那辆火车是一辆运煤车,把煤送到北方的油田去。下车后正好碰上了包工头,然后就稀里糊涂的成了一个石油工人,十五年里跟着工头跑了四五个油田。那包工头很小气,经常克扣工人工资,跟他的人没几个,但不在乎那工资,从来没和工头吵过,工头活了四十多年没见过这样的人,把他当亲儿子。挣了多少他也没要过,就楞楞的跟着干了十五年。最后该挖的油田全挖了,工头把二十年的工资连本代利的结给了,特地找了一个旧书包给装起来,怕贼惦记,也不知道那是多少钱,反正书包装的满满的,连赛一瓶二锅头的地方都没有。还给他买好了回家的车票,又亲自送到了火车上,怕这老实人被人骗,千叮咛万嘱咐,眼泪花都下来了。

    结果这脑袋缺根弦的在半路下车了,谁都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可能是厌倦了闷热的车厢,可能是被车窗外的风景吸引,可能是看见了卖肉夹馍的小摊,谁知道呢。一下车,一个老婆子就迎了上来

    “住宾馆吧小伙子,有学生妹。”

    她看没反应,见怪不怪,拉住就往车站外面走,也就随她了。

    那宾馆和你我城市里隐藏在大学城和火车站的并没什么两样,不起眼的楼梯口,头顶伸出来一个霓虹灯牌子,闪烁着“住宿”的字样。前台永远是一个卷发的中年女人,地上也会有瓜子壳,就是这样。交了押金,背着书包上了楼,走到楼道尽头,房号是前台给好的,没给钥匙。推开那扇虚掩的门,径直走了进去,装修极为简单,或者说可以说没有装修,如果床不算家具的话,就只剩一个床头柜了。

    床本来就不大,上面还躺了一个人,一个穿短裙的女人。觉得她眼熟,像村里小卖铺的那个女孩子,也像油田里食堂打饭的那个女孩子,或者是车站卖票的那个女孩子,看哪个女人都觉得眼熟,因为她们就像你身边的每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差不多的年龄,差不多的打扮,差不多的长相。这可能就是美人吧,美得人都长的差不多,想。

    床上躺着的人听见门想,翻过身来,眼睛还红肿着,她看见沾满石油的胶鞋,看见包工头给他买的廉价牛仔裤,看见他油腻腻的头发和乱蓬蓬的络腮胡,看见了他破旧的书包,又转过身去

    “二八八包时,六八八包夜,嫌贵送客。”

    没回答,把书包上从肩膀上取下,这钱可真够沉的,一股脑倒在了地上。

    “老板,你想怎么玩?”

    也没说话,走到床沿,小心翼翼的躺了床的三分之一,床嘎吱的响了一下,房间的灯光可能是接触不良,忽明忽暗,窗户外面没有星星和月亮,唯一亮着的光是正在施工的巨型吊机的探照灯,隔壁的床嘎吱嘎吱的响了起来,又骤然停下,没了动静。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躺在同一个床上,他上一次接触女人是什么时候,他已经忘了,或许从出生以来就没有过。在油田的日子终日只有巨型机械的轰鸣,混杂着石油和男人味的大通铺。有点想来一点酒,二两牛栏山下去,人类本能会教他怎么做,而不是在这尴尬的躺着。可惜书包全用来装钱了,没多余的地方装酒。工头告诉他,有了这一书包的钱想要多少酒就有多少酒。

    “老板要不你先说点什么?”

    她看出来的窘迫,那满脸络腮胡都掩不住的窘迫。

    说的话让人想起所有关于妓女的文艺片的开场白

    “你为什么要做这个?”

    “我要钱,我弟弟病了。”

    多恶俗的理由,如同所有烂大街的小说,电影里的理由,没有一点儿新意。但不在意,他本来就不关心这个问题,他提出问题只是因为需要说点什么打破尴尬,就像所有成年人恶俗的客套一样。

    但是连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可能真的是脑子少根弦。

    “那这些钱给你吧。”

    还好她是个俗人,不然这剧情就真的有点科幻玛丽苏了。她没有急着感动,没有急着问为什么,而是穿了拖鞋,蹲到地上拿起一沓仔仔细细的查看了起来。当她肯定这钱是真的时候,她就不在乎来历了。她想起来客套,想起来问为什么了。

    “你出来卖,我正好想买,就这样”

    “那你准备让我陪你多久?这些钱够一辈子了”

    永远是,他没有看出来她眼里的一丝感动,没有听出她话里的那份期待,他真的脑子缺跟弦。他只想去买瓶酒,之后的事喝醉了自己会解决的。他穿好胶鞋,踩着一地的人民币,随便拿了一沓,就这么出去了。

    就像之前说的,这间宾馆就和你我城市里的一样,没什么特点,就这么一直往前走,没回头瞅瞅这条街上有多少亮着霓虹灯的宾馆,也没有瞅瞅自己是从哪一家走出来的。

    买到了二锅头,仰头灌了一口。酒壮怂人胆,他以前没觉得自己是个怂人,但前面在床上的时候他觉得是。看到了那个不起眼的楼道,前台也是个卷发的女人,地上还是有瓜子皮,他没理会那女人对她的大声询问,径直上了楼。走到楼道尽头,那里却没有那扇他之前推开的门,楞了个神,又喝了一口酒。

    把吵醒的是马路上汽车发动机混合着喇叭的声音,和人来人往的脚步。隐约记得那前台的女人带着两个壮汉,把他从宾馆扔出来,隐约记得一个男人朝他的络腮胡吐了一口痰,还摸走了他口袋里买酒剩下的最后一沓钱,他摸了摸自己乱蓬蓬的络腮胡,上面确实有一口浓痰。这不是梦,就这样流浪街头了。

    温暖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冬天来临的时候就和一群来历不同,故事不同,但现在困境相同的人挤到了火车站的候车室。在那他认识了一个羊倌,从更西北的地方流浪过来。羊倌说他小时候就想去北京看看天安门,看看天安门上的***像。但是自己每天都要去赶那几百只,几千只不属于自己的羊,终于有一天他厌倦了,他累了。他给了头羊狠狠的一鞭子,毛都抽下来了。他看着头羊痛苦哀嚎了一声,然后发疯般的狂奔,身后跟着漫山遍野的羊群,翻过了太阳出来的那座山,心里舒坦极了。然后他就上了一趟往东走的火车,开始流浪。

    多年以后,又回想起了在北京的那个早晨。这两个有故事的,不属于现实世界的人,不被现实所理解的人兜兜转转,终于来到了天安门,羊倌叹了口气

    “和画片上的没两样嘛,这还没画片上的好看,你瞅那画片上的天多蓝。”

    两个人坐在城墙下没多久,就有人请他们吃饭,又说要带和羊倌回家,羊倌有点想念他放的那些羊了。也不知道该想念谁,好想也没谁可以想念的。但他还是跟着那人走了。

    就是这么来到收容所的。

    回到村里,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那缺根弦的老样子。看了五六年的坟,养的两条狗下了七八个崽,一个个肥嘟嘟,毛油亮亮的,村民都想要一只回去养大了看家护院。但谁要都不给,硬生生的全养活了,志明天天看见带着一群狗崽子漫山遍野的跑,一个年近四十的人,活得比他还年轻。

    冬天马上就要来了,的酒也喝的更勤了,那天傍晚的时候,刚刚喝了二两牛栏山,准备美美睡一觉。就听见了一声母狗愤怒的嚎叫,但马上就没了声,和这几只狗相处了五六年的立刻感觉到不对,摇摇晃晃从窝棚里出来,看见一辆拍照被蒙起来的面包车停在路口,一个矮小的男人正抱着没动静的母狗往车里走。酒醒了大半,提起窝棚旁堆坟的铁锹就追了上去。车里等着的男人立马发动了面包车。

    车速在坑坑洼洼的石子路上速度不是很快,但已经把甩开了几十米。丢了铁锹,迈开长腿追了上来,早就说过,漫山遍野跑的像个野人,他一边像野人一样狂奔,一边声嘶力竭的吼叫,人们出来了,从院子里,大门里,饭馆里出来了看见了追车的,明白了个大半,有人去找家伙,有人去开农用车,也有人喊

    “别追了!命不要了嘛!”

    也有人继续看热闹。在山下的志明和三爷也看见了,志明干了正常人最应该干的事,报了警。

    也不知道自己能跑多快,自己到底能不能追上,自己会不会死,但他觉得他应该去追,至于为什么,他还没来得及想。吴屠户拉猪的农用车从前面堵上来了,面包车被逼到了一个拐角,但面包车上的人不敢停,他们在后视镜上看到了追车的野人,他们相信这个野人会将他生吞活剥。开车的胖子猛的打方向盘,朝后拐去,想逼开这个野人,然后从后面公路跑,只要上了公路,农用车的速度是追不上他们的。

    就是,脑回路永远和别人不一样,他看见面包车转过来,非但没有避开,反而一跳趴在了面包车的挡风玻璃上。撞击的冲击力撞断了他的肋骨,刺破了内脏,血从喉咙涌了上来,但感觉不到,他用拳头一拳一拳的锤着挡风玻璃,他听不到指关节碎裂的声音,看不到拳头上露出的骨茬,他感觉不到痛,他只看见挡风玻璃裂开了口,看见了车里没有声息的大狗,和围着大狗呜咽的小奶狗。他继续锤着,一拳接一拳。这是车里面两个人离魔鬼最近的一次,魔鬼就趴在他们的挡风玻璃上。

    最终还是没锤开挡风玻璃,毕竟这不是个人英雄主义电影,没有主角光环,就算有,也不在他身上。开车的胖子拿出了毒狗的针筒,打开车窗,朝正在锤玻璃的隔壁扎了上去,却乘这个机会,把胳膊从车窗里伸进去,抓住了方向盘。那只胳膊如同和方向盘焊接在了一起,车里的两个人无论怎么掰,都毫无作用,那胖子又拿了两只针筒扎了上去,疯了,车里的人也疯了。

    感觉眼皮越来越沉,力气也被抽走了,原来没感觉的肋骨,现在痛的像扎穿了五脏六腑,指关节碎裂的右手,也是钻心的痛,还是和别人不一样,他睁着眼睛睡着了,无神的瞳孔死死盯着车里的两个偷狗贼。

    面包车最终撞到了小学的围墙上,吴屠户开着车农用车追上来了,村里其他的人也提着家伙跟了上来,王老师披着军大衣从保安室出来了,三爷也带着志明赶过来了……

    背靠着墙,腹部顶着车,车和墙中间夹的不像是的躯干,而像一件薄薄的衣服,嘴里的血在面包车的引擎盖和挡风玻璃上形成了一幅抽象画,血液顺着的腿渗到地上的黄土里。三爷推开人群,连鼻息都没试,就抚上了怒睁的双眼,又把道袍脱下来,罩在的身上,人群静默的看着这一切,仿佛是什么古老的仪式,他们跟着三爷作了个揖。

    三爷退出来了,人群沸腾了,他们被怒火点燃,把反锁的车门拆下,拖出蜷缩在一起的两个男子,发泄他们的愤怒,发泄他们对狗贩子的仇恨,两个人的惨叫声很快就听不到了,能听到有人喊着

    “差不多就行了,别打死了!”

    “就往死里打有事一起担!”

    呯的一声枪响,警察到了。他们劝阻的声音在这滔天愤怒里格外苍白无力,对天开了一枪后,人群立马安静了,这个场景又一次让三爷想到了玄水死去的那个夜晚,也是这样一个寒夜。

    警察从村民脚下拖出一大一小两个破破烂烂布袋一样的躯体,对着勉强能认出鼻孔的脸探了下鼻息,松了一口气,让救护人员抬走,却发现两个人如同那无骨的泥鳅。

    一个年轻的警察,走到面包车前,揭开道袍瞅了一眼,又迅速的轻轻放下,叹了口气。看着旁边站着的三爷,非常不解

    “妙清师傅,为了救狗,把自己命豁出去,值吗?这人是不是脑子缺根弦啊!”

    三爷瞅了瞅那布袋似的两个人

    “那这有些人连狗都不如,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