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所谓长生不老 > 郎中
    哪年的初雪下起来的时候都没有任何征兆,你只有从床上坐起来,发现这世界亮堂了许多,再从窗外望去,才发现苍茫一片。

    志明一觉醒来,就是这种感觉。这雪让他有一种家的感觉,无论哪个地儿,只要被白雪铺起来,看起来都是差不多的,这是所有北方小城共有的特点。后院的枣树上挂满了雪条儿,最上面的枝还吊有几粒最顽固的枣子,冻得硬邦邦的,如同珠玉。还有些枣子落在那雪地上,被白雪衬的格外好看。

    三爷还是那样,风雪无阻,在院子里耍他那套花剑,除了踩雪的声音,没有一点儿剑锋气,这点他从玄水那没学到。但舞剑的姿势有模有样,银色须发随剑而动,黑白道袍御剑生风。志明能看见那落下的雪花被三爷的道袍卷携着旋转,最后化为稀碎的粉末,飘飘扬在这白色的时间里。志明饿了,他在等着三爷收势,然后去煮早上的白粥。

    三爷不光拿手川菜,白粥也煮的一绝。白粥用的米是三爷自己西坡种的,因为工具落后,舂的也极为粗糙,米粒多半破碎不完整。三爷讲这样的米煮粥才出味,但他对水的要求极高,每次都是骑着那辆哈雷,去十里外的一个小泉捎一小桶回来,这一小桶也就够爷俩一天的饭食。志明真的头疼

    “三爷,你天天捎这点水,每天去不麻烦吗?汽油费都跟水一样贵了。”

    “小子,你以为水不会坏啊,当天的水煮的粥和隔夜的那能一样吗?你以为煮粥有水有米就行了啊?”

    志明还真被问住了,他实在想不出,煮粥除了水和米还要点什么。但他知道,这吃粥的时候一定得配上咸菜,要有一小碟上好的咸菜,没有那碟咸菜,这粥就失去了灵魂,多喝几次就会变得寡淡无味,更别说要日日食了。

    三爷的咸菜很简单,没有蜀中那么花里胡哨,什么当季时令蔬菜都往里丢,还要加各种调味料腌制。三爷的咸菜就是后山采的野葱,村里人也叫发菜,漫山遍野长在山坳的石头缝里,半天就可以采一小坛,拿水淘净,切去根,然后放到小泥坛里,放上浓盐水再压上一块祖传的大青石,等那么十天左右。制作简单味道又极其复杂的咸菜便好了,被盐水渍的发黑,如同发丝。带着原始野蛮的辛辣和齁咸,和把米煮开花的浓稠白粥是绝配。一碗白粥里放两丝野葱,微微搅拌,如水墨画,让人食指大动。美妙的视觉体验配上复杂的口感,是为了告诉自己的每一个器官,这一天开始了。

    三爷的剑终于是耍完了,收剑收势收气的动作极具观赏性,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就是转身的时候咳嗽了几声。志明都记不清从他到这以来三爷咳嗽了多少次,三爷好像每天都在咳嗽,他说自己老毛病了,人来了都这样,嗓子里有一块永远咳不出来的痰,折磨着三爷的肺气管。

    三爷咳的越来越厉害,弯下腰去,收起来的剑撑在雪地上,身体一起一缩,如同案板上的龙虾。志明小跑过去,挽住三爷的手臂,他看见雪地上几滴殷红,就像后院里落在雪里的枣子。三爷白须末端还挂着一滴,倔强的不肯落下。

    “这怎么了三爷?怎么还咳出血来了?”

    “没啥事,都找看过了。”

    “那我等会再把找过来看看,怎么可能没事,以前是干咳,现在都出血了,肯定有问题。”

    三爷又干咳了两声,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一句:

    “你要找就找吧,就算有事又能怎么办,人各有命,天意难违啊。”

    踏着雪来了,一米五的个头,迈着小碎步,还穿着白大褂,完全融入到了这大雪里。雪比早上大多了,放眼望去,天地一色,说鹅毛大雪是把这雪说小了,这雪是成片的往下掉的。志明站在门口接他,听着的抱怨

    “这么大雪还要让我上山,病人的命值钱,我的命就不值钱了啊。”

    志明有求于人,一想三爷还在里屋等着,没说什么,陪着笑客客气气的

    “这不是三爷突然咳血了吗,怕老人家有什么事,知道您医术高超,特地把您请来了,不好意思啊。”

    “那万一有事了,我这也没办法嘛,看病还是要去省城里的大医院嘛。”

    姓李,是本村人,家里三代单传。村里人叫他爷爷,叫他爹也是,叫他还是,的祖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开始行医了,可能是明,也可能是清,几百年没治好过什么大病,虽不算是个名医世家,但也没出过什么篓子,所以更不是个庸医世家。一打生下来,他的未来就被安排好了,也没人管他愿不愿意,但是遗传确实厉害,五岁时就能背本草纲目,九岁能分得清药材,十六岁就能给人把脉。而且他还不是他祖上那种赤脚医生,是正儿八经上过医科大学的人,虽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但确实学有所成,看病的时候中西结合,与时俱进,现代仪器和古老手法药方结合,跟他爹比起来进步了不知多少。

    天生胆小怕事,大半夜都不敢一个人出去上厕所,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永远是

    “你这病我不敢看,你去省城里的大医院看看吧”

    不论病人的症状是简单的发烧咳嗽,还是奄奄一息,总是一边说完这话,一边上手给病人把脉。看完了又是一句

    “你这病我不敢治,治了也不一定能好,要不然你去大医院看看?”

    然后给病人开方抓药,一气呵成,这么多年说过这些话的病人基本上都好了。病人家属给送锦旗的时候又一脸不情愿的说是因为病人体质好,免疫力强之类的,又一边把锦旗挂诊所显眼的地方。

    胆小爱抱怨,嘴皮子让人讨厌,情商又低,但正义感极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城里的大医院,因为底子好,中医非常拿手,又吃苦耐劳,很快就成了专科医生。当了专科医生后,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他看病的时候有人送红包,查房的时候有人送红包,术前检查的时候有人送红包,术后康复的时候都有人送红包。病看好了,病人觉得医生尽职尽责,医术高超,要送红包。病没看好,病人觉得是医生嫌麻烦不认真,要送红包。病根本不可能看好,还有些病人觉得是自己红包送的不够,砸锅卖铁的要送红包。

    老实本分的一个都没有收,他的同事们都觉得他假正经。他的病人们更觉得他假正经,什么大夫,连红包都不敢收,一定没什么本事。赵院长看着叹了口气,旁敲侧击道:

    “你这样不行啊,破坏风气。”

    同事们觉得是新来的就想表现一下自己有多高风亮节,但只要时间一长,送的人一多,就和大家都一样了。毕竟这世上有几个人和钱过不去。

    但谁都没想到,这人还真的和钱过不去。天天被送红包不厌其烦,自己弄了个白大褂,把口袋全拆了,然后把前面的纽扣都缝在了一起,每天上班一套,就像一个白面口袋,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了,这真的是个老实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老实人成了稀有人种,少数民族。老实这一词也成了个贬义词,每当有人说了不合时宜的话,没有油腔滑调,没有拍马屁,没有和这物欲横流的社会同流合污,人们就会指着他的鼻子说,你这人怎么这么老实?

    是真老实,市长跟国家反腐宣传组来到医院,对于收红包问题说了一堆,又贴上了一条鲜红色的横幅,上书十二个大字:

    “整顿红包问题,调解医患关系。”

    走的时候领导还留下了一个举报电话,告诉所有患者和大夫说发现红包问题立刻举报,并为赵院长颁发了“廉价医生”的锦旗。

    风声也就紧了两三天,医院里的人们都看着赵院长那“廉洁医生”的锦旗笑笑,谁都没把反腐办的话当回事。

    除了。

    白天看着同事们来来往往,嘴上说的是不要不能要,手底下半推半就。晚上就拨电话一个一个举报,贺主任被查了,刘科长被查了,王大夫李医生全被查了,最后赵院长也被查了。医院里大半人调走了,副院长紧急的开了个会,语重心长的对所有剩下的人说

    “剩下的你们才是医生界的楷模,是廉洁的代表,是为患者着想的好大夫!谢谢某位无名英雄的举报,把组织中的垃圾剔除了!我希望这位无名英雄自己站起来!让大家学习他的精神!”

    一番话说的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把说的热血沸腾,腾的一声,就站了起来。

    是这样离开大医院的,他回家接手了祖传的小诊所,把那小房子返修一新,还给配了几台最新的医疗器械,先进的医疗科技把他爹那个老中医看的一愣一愣的。虽然没在医院,但还是穿着他那件缝了口袋的白大褂。

    看到三爷,的抱怨声就停下了,三爷给他诊所开张的时候做过法,驱过晦气。他也给三爷把了好几次脉,心里有个大概。白白胖胖的手指在三爷干枯的胳膊上探着脉相,也没费多大力气。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见三爷跳动的血管如同老藤般在干枯的手臂上,三爷越来越瘦了。

    顿了顿,又是那句口头禅

    “玄水师傅,你这病我不敢治,治了也不一定能好,要不然你去大医院看看?”

    三爷听见这句话松了口气,等着开药

    “你老是这句话,你什么本事我不清楚嘛。”

    这次没有动别在衣领上的钢笔,也没有写下任何药材的名字,他摇了摇头。

    “老爷子,我这次说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