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诸天刺客之王 > 第二十七章 威瑟尔
    当威瑟尔还没有加入特瑞典领主的亲军之前,他还是一个斯瓦迪亚王国的从不缴税的森林偷猎者。事实上,他是不是斯瓦迪亚王国的人都很难说,他的母亲是一个斯瓦迪亚商人的女儿,在诺德王国行商的时候认识了一个颇具魅力的诺德皇家卫士。

    这个久经风霜的成熟诺德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魅力的气息,很快就让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为之着迷。没多久两人就如胶似漆的粘在了一起。接下来,在斯瓦迪亚的商队回国之后,一个混血儿就诞生了。

    那个时候,私生子、混血发生任何一桩都是很大的丑闻,更不要提这两件事掺和在一起。

    暴怒的外祖父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决绝的把这个可怜的小家伙扔上马车,趁着一次和朋友郊游的机会,将他偷偷丢在了帕拉汶和苏诺之间的森林里,任由他自生自灭。

    但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似乎被命运垂青了一般,本该被饿狼和狐狸叼走的他,幸运的被一个老猎人率先发现。

    老猎人孤独一生,膝下无子,他很珍惜这个混血儿,视这个混血儿为上帝的礼物,将他带回了自己的树屋,悉心照料。由于老猎人从小没有念过多少书,就将自己父亲的名字给了这个孩子,威瑟尔。

    虽然在斯瓦迪亚长大,但是威瑟尔身上流着的血有一半是诺德人的,他自己也喜欢更多的讲诺德语,喝诺德的烈酒,吃咸鱼干,对斧头、盾牌和弓箭的兴趣也远远超过长剑和战马。

    总的来说,威瑟尔更像是一个披着斯瓦迪亚人外壳的、暴躁的诺德人。

    与老猎人喜欢平静、安宁的生活不同,威瑟尔则浑身上下充满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从他十五岁那年,已经能够很好的舞动刀剑、拽开强弓的时候,他就开始不能理解老猎人:明明拥有一手无双的箭法,却满足于在森林打猎,卖一些动物的皮子糊口,住冬凉夏暖的树屋。

    他觉得既然有这样优秀的箭法,就应该参加军队,建功立业,最后成为贵族。哪怕是参加这些罗圈腿的军队也好,到时候他们可以吃好的肉,喝最烈的酒,玩最野的女人,这才是人生,现在这算什么?护林员吗?

    威瑟尔从小没有读过书,他的脑袋里只有少得可怜的文字和墨水,几篇吟游诗人吟唱的骑士冒险故事就是他的全部了。因此,他对于参加军队—杀敌建功—成为贵族—拥有金钱和女人这条虚幻的道路深信不疑。

    然而,每当两人谈起这个话题,却总会不欢而散。威瑟尔会怒气冲冲的走出树屋,找寻一只野狼发泄怒气;而老猎人则会嚼上一支劣质烟草,安静的修补自己的皮甲。

    这样的生活场景,成了两人茶余饭后的日常。

    而这样的生活也没过多久,在威瑟尔十八岁那年,一个风雨交加的初秋,风烛残年的老猎人在树屋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威瑟尔虽然平日里一直喜欢称呼自己为诺德勇士,叫这个老迈的斯瓦迪亚人是罗圈腿的笨猪,却也仍然对他充满了感激和尊敬,视他为“父亲”。于是,他亲手在老头的树屋下挖了一道狭长的深坑,将自己的父亲安静的埋葬在了那里,盖上土,再插上一块木板。

    他想在木板上留一些感激的话,至少也要把老猎人的名字刻上去。可惜老猎人不识字,所以他也不认识字,只得放弃了这个想法。

    随后,威瑟尔烧掉了那座承载着自己全部童年和部分少年回忆的木屋,他背上长弓,发誓要去诺德王国闯出一片天。但是走了几天之后,发现自己缺乏必要的路费和铠甲,以及在目睹了强盗、叛军的无情之后,威瑟尔改口要在斯瓦迪亚王国就地找一个领主效力。

    正好斯瓦迪亚王国在准备对罗多克的战争,军队在扩编,威瑟尔就顺利的加入了斯瓦迪亚王国军队。

    不得不说,威瑟尔确实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他不但学到了老猎人全部的本事,并且大大超过自己的师傅。他的弓箭和斧头无往不利,砍断了无数斯瓦迪亚军士的长剑;他的双眼如老鹰一样锐利,能够看到最小的空隙并把弓箭送过去;他的勇气非也常惊人,即使面对疾驰而来的重骑兵也毫不慌张。

    并且,当他处于森林的时候,更是神出鬼没,往往一个人就可以杀掉一个小队的敌人。

    实力过硬、作战勇敢的威瑟尔很快受到了军官们的赏识,他很快就得到了提升,被编入了最精锐的连队,并且担任军队在野外的隐藏哨探,俗称“暗哨”的职位。

    这晚,威瑟尔和往常一样,背着自己的长弓和箭囊,揣着短剑,披着一身的草衣,躺在森林的一颗大树的树冠上休息,嘴里咬着一颗果子。

    这种果子很难吃,太酸了。但至少它还能吃,威瑟尔嚼着野果,看着兜里军队派发的黑面包和冷水,内心一阵厌烦,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可以砸死人的黑石头?

    暗哨的工作听着很威风神气,实际上非常不好做。在一开始的新鲜感褪去之后,剩下的就是枯燥乏味的重复,冰冷天气和恶劣的食物更是深深地加强了这种厌烦感。

    威瑟尔也早已经厌烦了这种工作,他想要和敌人在正面战斗,那种刀剑交鸣,鲜血横飞,生死一瞬的战斗,这是他除了第纳尔和女人之外的第三大爱好,同时也是他认定的走向贵族的道路。

    但是他的上司却偏偏把他当成了一个哨兵使用,让他远离战斗,每天只能与月亮和松鼠作伴。

    真是无知的家伙,威瑟尔吐出嘴里的野果,愤愤不平的想着,如果我在前线,罗多克至少要多出二十个寡妇。

    下一刻,似乎上帝为了满足威瑟尔,无聊和安静的夜空多日来第一次被打破,不远处,一处明哨据点传来了一阵惨叫。

    “有敌人,有敌人。”一个斯瓦迪亚士兵大声的呼救着,“来人啊,救命。”

    有敌人,威瑟尔只注意到了这句话,就这一句话,就足以让威瑟尔浑身上下的血液瞬间沸腾了起来,他猛地从树冠上爬了起来,扔掉手中剩余的果子,朝着明哨的位置赶去。

    军官三令五申,发现敌军之后,第一选择一定是先离开,通报同僚和军队为要务;但是威瑟尔不这么想,几十天的暗哨生活让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已经生锈了,急需一场战斗来润润滑。

    于是,自信而手痒的威瑟尔擅作主张,他不想放过这个碰上敌军密探、能够动手的机会。他要亲手在砍下这个密探的脑袋,然后提着这家伙的脑袋,回去告诉自己的军官,让他把自己派上前线。

    接着,自己就能杀敌立功,被提拔、晋升,最后成为一个贵族,能够不分昼夜的待在温暖的城堡里,享受炉火、白面包和美酒,以及和那些娇羞的小姐、如狼似虎的夫人们在一处僻静的角落亲密的“交谈”。

    想到这儿,威瑟尔干劲十足,他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瞄准了那个从树冠上跳下的男人。

    嗖~蹬~

    威瑟尔看到了机会,羽箭从他手中飞出,射向了那个男人。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威瑟尔有些吃惊,那个男人好像侧身长眼,提前向后翻滚躲开了这势在必得的一箭。

    反应很快,是个不错的对手,威瑟尔看着躲在树后敌人,夸奖了一句,左手又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可惜还是要死。

    他静静的、耐心的等待着对手露头,就像小时候和老猎人一起,在寒冷的天气里面等待野猪露头一样。

    没多久,对面的那个家伙沉不住气了,他微微露出一个侧脸,好像是在搜索着自己的位置。

    嗖~

    威瑟尔没有丝毫犹豫,一箭迅速的送出,直取那个全身黑衣的家伙的面门。

    然而让他吃惊的事情发生了,这家伙竟然又险之又险的躲开了自己的羽箭,并且同时手里甩出飞刀,结果了最后的那个士兵。

    奇耻大辱,简直是奇耻大辱。威瑟尔内心的战意被点燃,熊熊燃烧着,他不在乎那些斯瓦迪亚人的生命,但是他无法忍受对手这种挑衅式的攻击。

    来吧,威瑟尔认真了,这次他抽出了三支长箭搭在弓上,瞄准那颗大树,让我看看,你还能有多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