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花瓶女配开挂了 > 第七百七十七章 被使女抢了未婚夫后(9)
    此时烈阳当空,这开封府的公堂之上,本来整个都被阳光笼罩,并无半点阴霾。

    可雷声一起,天色忽然暗淡下来,雷霆仿佛长了眼睛,就在开封府的头顶上打转。

    一道金光从天而降,就降在包拯面前的桌案之上,金光似是蠢蠢欲动,半空中忽有微微颤颤的声音传来——“启禀上神,今日邓天君与水德星君约战南天门,雷部众神多去呐喊助威,唯有小神姜寒,为玉府左侍中,率领诸雷公今日值守。”

    幸而此时公堂大门紧闭,这回因着有八贤王在,为安全故,并未公开审问,门外百姓再是惊诧,暂时还没影响到包拯。

    余娉却是被金光一照,浑身颤抖,汗流如浆,脸色煞白,伏在地上整个头脸都埋在臂弯里。

    她心中不停地告诉自己,没什么可怕,她出身青丘,虽未曾修成正果,可也是修行名门,她家老祖宗在天庭也是有些头脸的神仙。

    虽如此宽慰自己,她心中不妙之感却越发浓重。

    欧阳雪轻笑:“雷公既在,那便好说了,包府台,我作证,药王庄叛逃使女余娉,挖人心肝,罪大恶极,被我人赃并获,您现在还不问一问她,我说的可有一字虚言?”

    包拯双目盯着余娉颤抖的肩头,厉声道:“余娉,今有义士欧阳雪,指证你丧心病狂,半个月内连杀六人,手段残忍,更有更夫为证——”

    陈芸等四位女子仔细看余娉。

    四人本都有些迟疑,可金光一照,一女子忽然惊叫:“小女想起来了,那日那个恶人给我送饭过来,我看到她手腕上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红痣,只是这些日子太乱,小女害怕,一时将此事忘却。”

    包拯立时便让人去检查余娉的手腕,杨玉英也意思意思地抬起手来让众人去看。

    杨玉英皓腕光洁如雪,自然是没什么痣的。

    所有人都目光灼灼地盯着余娉。

    此时郑宇已经挨完了廷杖,被拖回公堂上扔在一边,气息奄奄,正好听到证人的话,心下一惊。

    别人不知,他可是清楚,余娉手腕上的确有一个红痣,还生得很是好看。郑宇怔然看过去,果见余娉也是肩头微僵,身上显出一丝抗拒,奈何此时身上一点力气也无,硬是让两个仆妇过来掰开手,露出手腕。

    “就是她!”

    旁边受害者之一的纤细女子,惊骇之下连退了两步,躲在陈芸身后去,其他人一瞬间福灵心至,记忆复苏。

    陈芸厉声道:“府尊,小女认出来了,就是她。虽然脸不同,可是声音一样,还有这个背影……小女第一次见,就感觉是她,心中特别害怕,若有一句虚言,小女愿天打雷轰,还请府尊明察。”

    包拯厉声喝道:“余娉,在此之前,陈芸等女皆未曾见过你,如今她们说出你手腕红痣,指证你便是凶手,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你还有何话可说?”

    余娉心中本还记得父母交代,要她无论如何不许开口,可此时神思恍惚间,又被惊吓,眼看包拯就要讲她问罪,心思一转,轻声道:“府尊,这几个姑娘被掳走之时,想必也没看清楚凶犯的模样,她们一开始并未说小女是凶犯,如今只以红痣为证,未免荒谬,许是一时记错,许是小女不幸,与那凶犯同长了红痣,皆有可能——啊!!”

    轰隆隆!

    雷声阵阵。

    一道雷光从天而降,直直霹在余娉身上,她肩头焦黑,整个人伏地不起,头发炸起,半晌说不出话,眼泪吧嗒吧嗒地向下落。

    半空中响起雷公嗡嗡的声音:“奉法旨:青丘余娉,举头三尺有神明,你若口中再有半字虚言,无需阴曹地府孽镜台,五雷灌顶,斩尔形神。”

    一时间,除了杨玉英,欧阳雪,那是满堂皆震惊。

    郑宇连滚带爬地远离余娉,惊疑不定,神色恍惚。

    余娉只觉自己全身上下,筋骨剧痛,心中已知她此次便是不死,那也彻底完了,胸中一股戾气上涌,狂怒,终于理智碎裂,抬头盯着杨玉英,目中露出恨意,怒道:“凭什么打我?要是我该死,她难道不该死?”

    伸手指着杨玉英,余娉只觉心中委屈至极,“三年了,我做药王庄的使女三年,可她明知道我想修药王庄的仙术仙法,但她一样都不教我,就真把我当做寻常使女一般。”

    “我出身青丘,从小就没受过这等委屈,那也便罢,她的确救过我,我只当是还了人情,可她明明不喜欢郑郎,一点都不喜欢,偏做出那副样子,勾着男人的魂儿,她凭什么如此?”

    她这说这话,天上的雷霆竟是收了,并未降下。

    欧阳雪点头,轻笑:“果然是真心话。”

    余娉眼泪滚落:“都说药王谷养了一条恶龙,需得用人的心肝喂养,那心肝还得是至亲至爱亲手挖出,你甘愿献你的心肝,可就没想过……郑郎亲手挖自己妻子的……他会是什么心情?”

    “你这等伪善之人都太平无事,你都没被天雷劈死,我做什么了?我不过是为了报你的恩德,为了恶龙不要作祟,去杀了几个人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有罪孽,罪也该降在你身上!”

    公堂之上,上到包拯,下到衙役,皆是目瞪口呆。

    恶龙是什么?

    欧阳雪冷笑。

    天上忽然晴空霹雳,两道雷光直霹余娉头顶,半空中雷公声音轰然而响:“余娉,若你是寻常凡人,这两道雷便到不了你头上,可你也说了,你出身青丘,颇以血脉为傲,这两道雷就非劈你不可。”

    “你既为天地所生之灵物,受了这天地恩德,自也要受更严格的天规天条束缚,心有恶念,便应受这雷霆之苦。”

    “三年前你身中蛇毒,性命垂危,幸得药王谷少主路过,以内力护了你三天三夜,闯过毒潭,才寻来解药救你性命,少主也不曾挟恩图报,是你自己非要留下报恩。”

    “此时,你对救命恩人生怨怼之心,公道说,你当罚!”

    余娉受了两下天雷,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伏在地上吧嗒吧嗒地落泪,想反驳也没有力气。

    包拯坐这开封府尹的位置,也有些年头,自认为见过的奇闻异事也是数不胜数,判过的怪案更多,这回这案子,他却是头一次办得这么稀里糊涂,这么轻松。

    明明是桩惊动了陛下的大案子,结果他查案没费什么工夫,接连就有人把真凶送到眼前。

    审案竟也没费工夫,天上雷公都要来凑一凑热闹。

    包拯怀着复杂的心思,厉声道:“余娉,你既已认罪,来人啊,着她签字画押。”

    旁边文书拿着口供过去,余娉颤抖着闭上眼,躺在地上,动也不动。

    却见天边又是一声雷响,余娉猛地坐起身,心生警觉,一边哭一边抓起笔签字,又按了手印。

    “余娉杀死六女,罪大恶极,来人啊,狗头铡伺候!”

    八贤王轻轻摇头:“本还想让她游街示众,算了,铡了也痛快。”

    余娉咬着牙不吭声,惧怕像是不太多,恨意到是很重。

    展昭耳聪目明,忽然蹙眉,轻声道:“府尊,卑职好似听到外面有什么东西在,不如让卑职出去看看?”

    欧阳雪扬眉:“不必,两只狐狸磨爪子呢,如今有雷公在,他们过不了。”

    说话间,王朝马汉就干脆利落地开铡,铡了余娉。

    余娉的尸体一落地,化作一具狐尸,白色红黑相见,满堂的衙役都惊呆,八贤王没忍住,先向后一仰,又悄没声地探头去看。

    欧阳雪走过去,揪着狐狸尾巴拎起来抖搂了下,点点头:“虽然是杂毛的,不过颜色还挺漂亮,给我家少主做个披风,很好。”

    说着,他就把狐狸塞进了袖子里。

    包拯,展昭,公孙策,并贤王,齐刷刷看着他。

    欧阳雪是何等人物,那是乍一看飘飘若天上仙的人物,拎狐狸塞袖子这般举动,未免太接地气了些。

    杨玉英表示,接地气的是她杨玉英。

    人家欧阳庄主,永远是高山白雪,不可亵玩焉。

    欧阳雪轻声道:“她是只青丘狐,本身到没什么,她爹娘到有些修为,也有三五好友,还是别留在开封府给府尊添麻烦了。”

    说着,他伸手虚虚一拢,好像拢到了个什么东西,展昭看到一点,不过没看清,只是隐约听见门外似乎传来一阵奇怪的叫声,他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感觉有点像狐狸的悲鸣。

    案子结了,整个开封府都松了口气。

    包拯和公孙策心中却有些不安稳,到不是担心欧阳义士口中可能发生的报复。他包拯从未做过一件亏心事,自然也不怕恶鬼敲门。

    对于那些鬼神事,他以前是敬鬼神而远之,经过这一次,依旧是顺其自然,到了这公堂之上,他不看对方是人是鬼,只看对方所行,是堂皇正道,还是鬼蜮伎俩。

    人犯案,他也要依律法处置,没有容情一说,若是妖鬼心存良善,那一样是世间生灵,他自不会去招惹。

    他担心的是,那日公堂之上,余娉说药王庄养恶龙的那件事。

    ……

    这日,晴空高照。

    展昭昨晚在宫里值夜,值了半宿结果那天御膳房的掌膳太监刘公公过寿,和他相熟的几个公公都去贺寿,剩下几个小太监看火,只准备了一些汤饼。

    他平时到是挺喜欢吃汤饼的,可现在当值,吃那些汤汤水水的东西实在不方便。

    换了从前,他相熟的公公会从专门为陛下留的一个小灶上给他捡几样饽饽吃,再配上几样酱肉拿油纸包好一起吃,就十分合适。

    但这几个小太监就是不知道变通,展昭和他们商量半天,告诉他们要是陛下怪罪下来,他一力承担,这几个还是不敢。

    展昭又实在不好直接点了这几个小子的穴道自去拿,他堂堂南侠,跑御膳房里偷吃的,说出去也不好听。

    “哎。”

    没奈何,饿了半宿。

    今天回开封府本来该休息,结果马汉家老娘病了,张龙,王朝和赵虎三个另有差事,开封府剩下的捕快,平常巡街还行,但最近不是不太平,展昭干脆就顶班,领着人巡街。

    他目光在平时吃惯了的酒楼门前溜了一圈,看了看时辰,还是继续向前走,没走多久,前面就看到一树探出园子的腊梅。

    展昭正待过去,就见园子外坐着一翩翩公子,这公子生得很俊,此时目光有些痴,身上一袭轻裘及地,口中喃喃自语:“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定了定神,展昭发现他认得这位公子。

    当朝庞太师的小公子,庞娘娘的幼弟,开封府赫赫有名的纨绔头头,安乐侯庞昱。

    别看这位有一副好皮相,可开封府上下都烦透了他,那是整日在街上招猫逗狗,让人讨厌。

    连向来厚道的公孙先生也道,也就是如今安乐侯年纪小,他年纪若是再大一些,绝对是个欺男霸女的恶霸,说不定有一天就成了开封府三口铡刀之下的亡魂。

    要说这庞太师身在朝堂,虽然有些结党营私的坏毛病,但对陛下还是忠心耿耿,平时也并无恶行,要真因为他这个儿子的缘故与开封府结仇,那可有点麻烦。

    展昭心思一闪,人便到了这处园子前,隐约能听到清幽的丝竹声,他在乐曲上不算知音,可也感觉很是动听,人还没走到门前,就见外面陆陆续续来了几个人。

    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或者寻常百姓打扮,或锦衣华服,人人都背着或者抬着东西,别的展昭没看到,到是看到一尊白玉佛,白玉生辉,很是名贵。

    走到园子门前,他们恭恭敬敬地行礼,把手中礼物一一摆放整齐,又是一礼,才躬身后退几步,转身便走。

    咯吱。

    大门一开,园子里有个恍如神仙妃子的仆妇出来,信手一推,就把挡在门口的礼物都踢开,抬头看到展昭,面上不禁露出一丝喜悦:“展护卫来了,我们家少主在呢,您是不是来找少主?”

    展昭:“……”

    他感觉,对方热情得有些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