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茁壮的草根 > 第一百三十二章 远方来信
    三人一晚上没有睡觉,抓了四只兔子,下山后与其他小组汇合,才发现大伙儿都没闲着,每个组都在枪管上挂着几只猎物。

    起了大早在村口迎接的付为政一看,气不打一出来:“巡山夜班补助全部取消!”

    大伙儿乐不可支,本来积极参加巡山就都存了私心,要趁机抓点儿兔子回来。

    现在的牛马羊都分到个人头上,哪还有什么集体财产,谁家有了损失谁家倒霉,倒是村里还给夜班巡山队供应免费晚饭,不但没有好处还额外破费了。

    再说把大家集中起来,人多力量大,一起保护村子,本身就是利己的好事,谁好意思要村里的补助,这时听付为政发脾气说取消了,反而都松了口气,哈哈一笑各自回家。

    此后连续一个星期,巡逻队在山里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痕迹,反倒是因为山里冰天雪地,夜晚又视物不清,大伙儿人困马乏,有两人不小心摔到沟里受了伤。

    付为政和高存光一看,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两人分析来分析去,一致认为,甭管狼群还是孤狼,全村上下这么闹腾了一个星期,估计早就远远避开了。

    狼这种生物,虽然凶残坚忍,但却胆小,所行之事必先保证自己万全才会有所行动,不到万不得已绝不铤而走险。

    两人越想越觉得有理,更何况如今是冬天,大伙儿忙了整整一年,也就这几个月能好好歇歇,这次闹狼,已经折腾了半个多月,这时间短还好,时间长了不定会出什么幺蛾子。

    于是鹅关村发出了终止巡山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家各户以自家为单位,提高警惕,保证安全。

    该通知一并报送镇上一份,至此,喧闹了十几天的孤狼事件画上了句号。

    果然如两位村干部所料,这件事儿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发酵起来,有人说根本没有狼群,只是一头孤狼,有人说那头狼早就饿死了,还有人说就是条流浪狗,雀蒙眼晚上看不清,错把狗当成了狼。

    更有人说这纯属是一场闹剧。

    目击者曹大生差点儿没让流言蜚语折磨疯。

    村儿里人谁也没有注意到,无论白天还是晚上,见到曹大生的时候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傍晚,曹大生出现在村口,身后拖着一头狼。

    整个村庄都震惊了,人们纷纷跑出来看。

    这是一头大狼,那身形绝不应该是鹅岭山区的品种。

    老一辈人在年轻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曾经目睹过本地的土狼,那些狼个头也就比家狗大一点,而地上这头狼尸,比家狗整整大了一号。

    不过这头狼应该是一头老狼,最起码也是营养不良,身上的毛大部分脱落了,四只爪子的边缘,似乎隐约呈现棕红色的毛色。

    按说冬天是动物身上皮毛最丰盈的时候,这头狼身上剩下的毛却好像只穿了件背心儿。

    人们把德高望重的聂长河叫来看,他围着狼尸转了好几圈儿,然后蹲下来,用力拔开狼嘴,仔细看了半晌,最后把目光盯在爪子上,用手里的烟锅头来回划拉几下,终于开口说道:“这分明就是狗!哪有什么狼!”

    众人一片哗然。

    要说现在的人没怎么见过狼,可狗谁没见过?哪有这么大个头的,只是聂长河说出来的话,在村里甚至超过了付为政和高存光,谁也不敢把疑问说出来,只是沉默以对。

    “这是昆明犬。”聂长河看着大伙儿的表情,知道他们不相信,自己懒得解释,索性只点出了狗的品种。

    宁向东听了这话心中一动,昆明犬这个品种他知道,是我国用云南本地犬种和德国牧羊犬经过不断杂交培育而成的,命名为昆明犬。

    在广西和云南一带,分布着一种极为凶悍的土狗,看家护院不死不休,而且忠心护主,单纯从狗的属性上来讲,配得上忠烈二字。

    而昆明犬同时具备了德牧的擅长工作的特性,也保留了云南、广西一带土狗忠诚的秉性。

    只是聂长河这位老爷子,据说一辈子很少走出山沟,居然也知道昆明犬这个品种,令人刮目相看。

    宁向东站在人群里,偷偷观察着身边这些淳朴的乡民们,越来越觉得,鹅关似乎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

    最终,那条犬科物种是狼是狗的答案已然无解,鹅关村是大忽悠的名声去却传遍鹅岭。

    曹大生本身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看错,结果越描越黑,一气之下远赴山外打工,只在每年春天时才回来,帮助家里耕种。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下雪在鹅岭变成了常态。

    眼看着元旦临近,这一天宁向东起了大早,去陈村镇邮电所给家里打了电话,报了平安后说自己元旦不回家了。

    打完电话,又到并钢停车点,看看有没有自己的来信。

    212司机过了国庆节没多久,就已经返回了总司,这里的留守人员也是从镇上请的临时工,一位和颜悦色的大婶儿。

    大婶儿姓张,在柜子里翻了一会儿,果然找着一封信。

    “哟!还是北京来的,”大婶儿明显是个见面熟,用手捏了捏信,说道:“里面儿硬邦的,八成有照片。”

    宁向东笑笑没说话,能给他寄信的只有宋小青。

    拿到信,他看了看天色,早晨六点多从鹅关出发,下山还快点,可要往回走,汽车两个多小时的山路,走回去得五六个小时。

    这趟下山主要是打电话和查看有没来信,既没有在镇上买东西,身上也没带什么累赘。

    宁向东心里计算了一下,路上脚程快一点儿,再穿几个树林,五个小时以内差不多能赶回村里。

    说走就走。

    这一趟是宁向东第一次独自一人走进山里。

    冬天的山异常丑陋,阳坡上的雪被太阳晒化,裸露着黑色的山体,背阴处的雪还在,远远望去,就像一片一片皮肤病的藓斑。

    宁向东在路上不敢多休息,尽可能穿山林抄小路,好在鹅岭的树林并不茂密,地面也没有厚重的落叶,走起来并不吃力,即使这样,他也走的满身是汗。

    出了汗也不敢脱衣服,山里的贼风像刀子,夏天不注意都可能吹出毛病。

    汗湿的衣服裹在身上非常难受,宁向东只有忍着,终于爬到最高处的垭口。

    此刻太阳已经擦到了西边的山尖,他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望着远处朦胧的黄巢谷,心头松了口气。

    走到一处背风处坐下,掏出已经有了潮气的信,撕开封口。

    宋小青寄来的照片是雪后的八达岭。

    照片上有三个人,梁海潮身边依偎着的漂亮女孩子,应该是他女朋友,宁向东没见过。

    宋小青身边,空出一处地方,显然是留给他的位置,那上面画着一个猪头。

    “这是你!”

    猪头下边,是宋小青隽秀的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