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利坚纵享人生 > 第一千零五十七章 猎狐
    杨橙他们回到城堡的时候,老爹和岳父也是刚刚走进家门,外套被露水打湿,正在佣人的服饰下换装,两杆长筒猎枪被竖立在拐角处,枪口还残留着火药的痕迹,以及地上几滴还未被擦干净的血珠,不过猎物不见了踪影。

    杨橙进来的时候,不禁诧异的问道,“你们打到狐狸了?”

    下午他们到的时候,卡森便已经提前告知了今晚的活动,正是在英国上流社会流传了百年,近些年屡禁不止的猎物运动。

    英国的媒体做过调查,有将近80%的人承认这项运动过于残忍,但衣着光鲜靓丽的贵族们依然乐此不疲,甚至诡辩说反猎狐者大多数是出于对上层人士的嫉妒。

    不过迫于各方各界的压力,英国zf还是在2005年颁布法令,明文禁止这项已经风行了六百多年的古老贵族运动。

    然而,延续数百年的贵族血腥追逐娱乐怎么可能就此停止,这是对上流社会的挑战!不过现在终究不是王室当权的年代了,贵族们也不好做的太过分,本着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的原则,每年到了秋天,贵族们都会踊跃出动,集体猎狐,享受这个过程中的追逐乐趣,但也不会再向以前那般疯狂的炫耀自己狩猎成果。

    其实,猎狐仅仅是狩猎运动的其中一个分项,在英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其作为一种上流社会的娱乐活动,数百年来经久不衰也是有原因的,英国具有典型的温和湿润的海洋性气候,这就使得草壤异常肥美,于是英国的乡村就成了狐狸们愉快玩耍的天堂。

    而且狐狸们的活跃期长达半年之久,在这半年期间,它们的行事非常嚣张,常常四处出击到处打洞,对农田和家畜产生了巨大的伤害,庄稼被蚕食,农庄被破坏,给英国农民和农场主制造了诸多麻烦和损失,狐狸已渐渐成为农牧业的一大公害,消灭这群狡猾的野兽势在必行。

    于是,本就热衷狩猎的英国人,尤其是那些手握猎枪的英国贵族们整装待发,每年到了售货的季节,贵族狩猎者们便云集在英国各地的乡村,打着为农民出气的由头,享受追逐杀戮的血腥快感。

    他们通常身穿红色的猎装,头戴黑色毡帽,跨上高大的骏马,在成群猎狐犬的簇拥下,策马扬鞭从乡土秋雾之中奔驰而来;在乡间丛林踏着祖先的足迹,追逐狐狸、兔子、麋鹿等猎物,为了更方便运输猎枪和猎物,贵族们还想方设法改装汽车,这也就有了现在人们常听到某款车型的猎装版的由来。

    与普通的贵族不同,狩猎对于英国王室来说,也是一项极其热爱的一项游戏,如今女王殿下的老子乔治六世和她那个吃软饭的丈夫菲利普亲王都是这项运动的资深爱好者。

    但王室狩猎的日期可不在秋季,而是在每年的12 月26 日,英国王室成员都会在位于英格兰诺福克郡的桑德林汉姆举行节礼日射猎。

    狐狸是恒温动物,没有冬眠这一说,但它们有储存猎物的习惯,所以哪怕是在冰天雪地的森林里,依然能够找到狐狸的踪影,甚至比秋天更容易追踪,毕竟雪地更容易留下狐狸的脚印,哪怕不用猎狐犬也能找到狐狸的尾巴,得益于法令的限制,现在猎狐虽然没有完全禁止,但几乎没人再使用猎狐犬追踪了。

    因为一些反对猎狐的人认为,猎狐犬在追踪的过程中一点点耗死狐狸的行为是不人道的,远不如一枪终结了狐狸的性命,可惜这些贵族们的枪法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能射死一只筋疲力尽来不及打洞的狐狸就不错了,还想着射杀狡诈灵动、生龙活虎的狐狸?做梦去吧。

    一般狩猎的黄金时间是清晨和傍晚,这是狐狸活动最为频繁的时间,尤其当时值黄昏,天气渐凉,远远可以听到犬吠和奔跑声,15 到20 对猎狐犬在猎手们的吆喝和号角声的指挥下冲向树林。

    猎狐的最大乐趣在于追捕过程,被追捕的猎物大多是红狐。

    红狐狡猾异常,一旦发现猎狐犬,就会变得非常警觉,开始自己的逃亡之旅,机敏的红狐擅于隐藏踪迹,但其气味很难隐藏,而猎狐犬是专门训练依靠嗅觉来追踪的,能紧跟红狐的气味,猎狐犬走得不是很快,有时会丢失猎物,幸运的红狐便可以继续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凡能够成功猎到红狐的狩猎者,吹上1年2年都没问题。

    但在没有猎狐犬帮助,即便在冬天森林里残留着积雪的情况下,杨森他们能够猎到狐狸也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而且杨森他们可没有丰富的猎狐经验,这可不是说着玩的,别以为穿上猎装服、背上长筒猎枪、跨在马背上就能轻轻松松的捕获猎物,若是有训练有素的猎狐犬帮忙还好说,等狐狸秏干体力,老老实实趴在地上等死,你只要扣动扳机然后想着如何炫耀即可。

    但没有猎狐犬的帮忙,别说能不能找到狐狸了,就是骑着马在雪地里跑上半个小时,没经验的人根本坚持不住,猎狐也是需要知识体系和身体支撑的。

    首先马匹和马背上的骑手需要配合默契,密切关注猎物的行踪,选择最近路线跟随,猎狐马的品种没有特殊要求,但猎狐马必须经过训练,而且马匹的头脑要冷静、勇敢而有耐力,因为丛林的地形比较复杂,经常有灌木丛、流水等自然障碍,雪地前行对耐力的要求更高,猎狐马必须成功跨越重重障碍才可能追捕到猎物。

    骑手首先要学会如何控制猎狐马,如果骑手稍有犹豫,马会拒绝跳跃,猎物就有可能在人和马的犹豫之间逃之夭夭。

    所以,杨橙在看到地上的血迹时才会如此惊讶,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老爸第一次猎狐,当然,他老人家年轻的时候没少跟着爷爷在德州乡下或者阿拉斯加狩猎,追踪猎物的经验应该有,骑马的技术也很棒,但这么多年久居办公室,又对狐狸的性情不了解,还能出手必中,杨橙也不由佩服起来,还真没什么是自家老爹不能办到的。

    卡森同样是面带惊喜的微笑迎上来答道,“是的,他们的运气不错,第一次猎狐就找到了红狐的踪迹,经过40分钟的追踪,成功在红狐的洞口将其射杀,可惜的是洞里只有一只红狐,那应该不是它的老巢,不然我们也许能抓到一家。”

    英国的上流阶层骨子里都含有弑杀的基因,哪怕仅仅是一名管家的卡森,在说起要杀狐狸一家时,眼中流露的可不是同情心,而是没有成功捕获的失望。

    杨橙当然也没那种情绪,对他来说狐狸既不是保护动物也不是他的爱宠,英国人每年都要处理掉1万多只成年狐狸和3000多只幼狐,即便如此,每年还有大量的狐狸祸害乡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猎狐对人类的生存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只要别采用灭绝人性的手段导致狐狸在英伦三岛绝迹就好。

    “回头记得把狐狸皮扒下来,找一位靠谱的裁缝制成围巾或者手袋吧,让我爸送给我妈做礼物。”杨橙随口吩咐道。

    卡森应了一声,“对了,罗先生还打到一只成年雉鸡。”

    罗玥也跟着惊讶道,“真的吗?我爸也打到猎物了?不过雉鸡是什么?”

    女孩子对这些猎物了解的不多,对杨橙问道。

    在爱人面前展示渊博学识的机会可不多,杨橙自然不会错过,“就是z国的野鸡,不过这东西在z国都被吃成保护动物了,但在英国数量恐怕比狐狸还多,达到泛滥的地步,据说杀一只还有奖励呢。”

    卡森补充道,“是的,现在zf鼓励民间射杀,杀一只到固定地点可以领取20英镑,借此发家致富是不可能,但补贴家用还是可以的。”

    杨橙耸了耸肩,“可惜英国人对于美食的追求太低,这要是把同样数量的野鸡扔到z国,要不了2年就能灭绝。”

    言罢,他舔了舔嘴唇,咽下泛滥的口水,别说,他也很久没尝过野味了,迫不及待的问道,“厨房会不会制作?正好来一顿夜宵。”

    这时,换好干爽衣服的杨森过来,笑骂了一句,“你小子就知道吃,放心吧,厨房已经在做了,去换身衣服等着吃吧。”

    杨橙笑嘻嘻的怼了一句,“那我也是遗传您,要不怎么不等我说您就安排了呢,不过您真厉害,第一次猎狐就有收获,看来后天参加王室的狩猎活动,您可以大展身手咯。”

    “行了,别贫了,玥玥累不累?要不要上楼歇会儿?”杨森对自己的儿媳妇观感相当不错,态度都和蔼了很多。

    罗玥连忙道,“谢谢叔叔关心,我不累呢,一路都是坐车,也没走多少路。”

    杨橙撇了撇嘴,都说有了媳妇忘了娘,老爹这是有了儿媳妇忘了儿子,都说一样的不讲义气。